
新加坡最高法院。
一名男子被控在顾客家中维修电灯时强奸女屋主,辩称是双方自愿发生性行为被法官驳回。
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49岁的男被告Koh Lee Hwa周二(28日)在高等法庭上说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说法被法官驳回。法官认为,受害者的证词“异常可信”,而男子的陈述则“完全不一致”。
由于法庭发出限制令,受害者的年龄没有被公布。这名女受害者是在2015年第一次聘请被告翻新组屋单位。
过后,她偶尔也会找被告帮她进行一些维修工程,强奸事发生之前的两年里,两人没有联系。
2021年8月21日,受害者通过WhatsApp联系被告,让她修理房子厕所和厨房的灯泡。被告隔天到她的家里查看后,告诉她维修费用为430元,并要求对方先支付200元的定金。
被告在8月23日到受害者的家里进行修理工作。修好厕所灯后,他告诉受害者还要修理客厅的另一个开关,两人在客厅讨论修理事宜时,被告在未获同意下将受害者拉向自己拥抱她。
受害者感到震惊,将他推开后跑到卧室,向两位朋友发短信,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他们,还说自己感到害怕。
被告之后让受害者检查卧室内的电灯开关,她检查了之后,被告将她推到床上并强奸了她。
受害者咬了被告试图让他停止,但被告在庭上声称这是一个“吻痕”。
受害者之后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朋友,朋友便陪伴她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之后报警。
在审讯中,被告坚称强奸指控是虚假的,性行为是双方自愿的。
不过,法官认定受害者的证词“异常可信”,指她能够清楚、生动的描述事发经过,包括她如何挣扎和抵抗被告的性侵犯。
两人之间的关系仅止于服务提供者与顾客之间,而且往来并不频繁。
法官也指出,受害者三名朋友的证词也具有“佐证价值”,他们形容了在到达受害者住处时,她处于震惊和极度不安的状态。
法官表示,即使根据被告自己的说法,在事发前受害者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性暗示。
她说,考虑到被告和受害者之间过往互动的历史和背景,受害者会愿意和一名只是她装修承包商的男子发生一次即兴且无保护措施的性行为是极不可能的。
法官也表示,被告关于事发后受害者表现的说法和三名朋友的证词“完全不一致”。
被告将择日判刑。
强奸和性侵罪名成立,可被判最长20年监禁,加罚款或鞭刑。非礼罪名乘客可被判长达三年监禁、罚款、鞭刑,或这些刑罚的任何组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