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名Grab私召车司机非法在路边载客,被罚款2300新元和禁止驾驶12个月。
案情显示,45岁的Grab司机Nandha Sharm Nair去年1月,在没有预约的情况下,在麦波申路的路边载送两名乘客到美智巷,并向两名乘客收取25新元的酬劳。
其中一名乘客下车后,到附近取回车辆,并在过程中同被告的车子发生碰撞,进而揭发被告非法在路边载客的罪行。
根据我国《公路交通法令》,在没有持有效执照的情况下,车辆不能公共汽车使用,在路边载送乘客。在没有执照的情况下把私召车当成德士使用,违法者将面对最高六个月的监禁,或高达3000新元的罚款,或两者兼施。
把私召车当成德士使用,并从中赚取酬劳的最高刑罚则是坐牢三个月,或罚款高达1000新元,以及禁止驾驶长达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