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为逃离国际学校的交通拥堵,一名Gojek私家车司机在匝道上缓缓向前挪车,竟意外撞上正在指挥交通的校方工作人员,导致对方腿部受伤。43岁的新加坡籍司机陈瑞兴(Darryl K Tan Swee Heng)于3月18日被法院裁定犯有“鲁莽行为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罪,尽管他极力抗辩,仍难逃定罪。
据法庭听证,2023年3月24日下午4点前,陈先生通过Gojek接单,前往武吉巴督的杜威学院接载乘客。抵达校门时,保安人员提醒他:“离校高峰将至,尽快离开为妙。”
在表演艺术中心接上乘客后,陈先生正欲驶离,却被交通指挥员设置的路障拦住去路——这是为了确保校车优先离校。他耐心等待片刻,按响喇叭示意通行,但指挥员及其团队上前解释:必须等校车全部通过,才能放行。
然而,焦虑开始蔓延。
主控检察官陈怡成指出,陈先生注意到车上的乘客是年幼孩童,而自己未配备儿童安全座椅,便决定取消订单,让乘客下车,自己则急于离开学校,寻找下一笔订单。
他再次鸣笛、打灯,示意离开,却被指挥员坚决拦下。此时,指挥员为防止他强行冲卡,调整路障,严密封堵车辆前方。就在他站定路障后方时,陈先生松开刹车,缓缓向前挪车。
下一秒,车辆前保险杠重重撞上路障,连带将指挥员的胫骨狠狠顶住!周围同事惊呼:“停下!快停下!”指挥员顿感剧痛,被迫退让。恰在此时,校车车队驶离,匝道终于放行。
事后,指挥员就医,获准两天病假。
庭审中,陈先生坚称自己“无意伤人”,并称当时未察觉已撞到人。但检察官指出,证据显示他是在“明知风险下,仍主动选择冒险”——他清楚自己因订单取消而焦虑,也承认挪车时“未专注前方”,只想着“慢慢推走路障,让警卫理解我急着逃出去的心情”。
检察官更批评陈先生为“回避型证人”,面对简单问题频频闪躲、前后矛盾。
“被告在关键路口,明知有人员值守,仍执意缓慢前移,只为摆脱堵车、抢接下一单Gojek订单——这绝非疏忽,而是对他人安全的公然漠视。”陈检察官强调。
据悉,陈先生将于四月重返法庭接受量刑。若罪名成立,他最高可面临一年监禁、5000新元(约合3900美元)罚款,或两者并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