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裕盛路(Joo Seng Road)第14座组屋发生火患。(图:Facebook/SCDF)
一名患有妄想症的本地男子误认为楼上邻居攻击自己,因而在家中烧炭,最终引发火灾。猛烈的火势导致居民疏散,至少两名消防员因吸入浓烟而送院。
44岁的新加坡籍男子Liu Zheyuan,前天(22日)在法庭上承认一项鲁莽行为导致火灾的控状。发生火患的组屋位于裕盛路(Joo Seng Road)。
根据新传媒英文网CNA报道,法庭获悉被告患有妄想症。他深信楼上邻居在过去两年故意用激光束照射他,同时通过天花板传送强烈电流骚扰他。
今年5月4日,男子再度认为自己被邻居攻击,导致他头部和耳朵疼痛,于是决定燃烧火炭以驱赶邻居的攻击。
他先是将两块火炭和火种放在不锈钢锅,然后把火炭点燃。接着他把锅子放在客厅靠近窗口的金属架上,并往锅子添加更多火炭。
火势随后不断扩大,先是点燃塑料窗帘,然后蔓延至整个单位。男子一度惊慌失措,尝试自己灭火但未能成功。
他接着拨打电话向新加坡民防部队求助,并通知邻居紧急疏散。
《8视界新闻网》上个月5日曾报道,裕盛路第14座组屋18楼的一个单位发生火患,造成八名居民和两名消防员送院,一名44岁男子涉嫌纵火当场被捕。
建屋发展局表示,这起火患对公共区域造成损毁,预计维修费用介于8万至10万元之间。
法官下令对被告进行评估 案件展延至7月下判
纵火男子事后被还押至心理卫生学院接受评估,院方认为他在案发时患有妄想症。这一结论是基于他在过去两年间持续向院方反映,认为邻居对他进行身体伤害及迫害。
法庭指出,男子坚信邻居对他造成的攻击,这想法是“根深蒂固的错误信念”,与他同住的父母也证实,这情况不是事实。
评估报告指出,由于他长期执著于这些想法,并因自认为受到骚扰而承受明显精神困扰,其病情属中度程度。不过报告指,他在案发时并非精神失常(unsound mind)。
法官下令对被告进行评估,看他是否适合接受强制治疗令(Mandatory Treatment Order),并将案件展延至7月下判。
根据我国法律,鲁莽行为导致火患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一年、罚款最多5000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