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地首个包容性法律援助中心将把法律服务带入社区。律师将同社工、心理学家和残障领域专业人士合作,为残障人士提供更全面的法律支持。负责中心运营的法律义务办事处指出,要帮助这一群体,社工、心理学家等专业人士的参与至关重要。
我国平均每30人当中,就有一名残障人士。当中不少人身上的残障可能是隐形的,例如患有自闭症、精神分裂症等。他们在沟通和表达方面可能出现困难,因此在寻求法律援助时也面对更大挑战。
新加坡法律义务办事处主席迪内希迪伦表示,获取司法公正不应只是形式上的安排,更重要的是确保当事人真正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情况。
他以自闭症人士为例说,有些残障人士可能无法说话,或无法以一般人习惯的方式沟通。
“但这不代表他们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也不代表他们没有自己的故事要说。”
他说,当这些人士卷入案件时,无论是受害者还是嫌犯,司法制度都必须设法查明真相和了解事实。
“因此,我们需要采用不同的方式协助他们。”
同社会服务机构商讨合作 设立更多服务据点
包容性法律援助中心将不会局限于单一地点。法律义务办事处目前正同约20个社会服务机构商讨合作,计划设立多个服务据点。
律师将轮流到这些地点提供服务,这也有利于律师更直接同熟悉相关情况的社会服务机构合作。
迪内希指出,为残障不易察觉的人士提供法律支援并不容易。
“你可能会疑惑,为什么对方不愿意配合,为什么这么难取得相关资料和证据。”
他指出,这类个案往往需要更多耐心和时间去建立信任,因为当事人可能因焦虑症等情况而不习惯与陌生人沟通。
“你必须多走一步,赢得他们的信任。”
不过,迪内希迪伦强调,这类义务工作往往能为当事人及其家人带来长远影响。
“你所填补的缺口、带来的改变,不只影响一个人,也会影响整个家庭,甚至改变他们的人生。”
包容司法不只是法庭课题
迪内希迪伦认为,包容司法不只是法庭需要面对的课题,也需要社会大众提高对残障人士的认识和理解。
他说,当公众看到有人在公共场所出现异常行为时,往往第一时间拿出手机拍摄并上传网络。
他以躁郁症患者为例指出,若患者在精神病发作期间出现激烈行为,相关影片在网络流传后,可能对他们日后的康复造成更大影响。
迪内希迪伦表示,社会不能因为一个人患有残障或疾病,就忽视错误行为,也不能假装受害者和后果不存在。
不过,他强调,案件仍应经过审理,而关键在于法庭应如何看待案件,以及应考虑哪些证据。
“如果一个人是在疾病影响下犯案,法庭就应该了解这一点,并在决定刑罚时加以考虑。”
迪内希指出,在某些情况下,当局或许应考虑治疗令等方式,而不只是传统监禁刑罚。
迪内希也强调,一个具包容性司法体系,不仅关乎法庭审讯,更反映一个社会的价值观。
“我们是否愿意教导孩子与不同的人交朋友,而不只是和能够帮助自己成功的人来往?”
他表示,一个社会若能够照顾最弱势群体的需要,将会变得更强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