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一名39岁男子,怀疑其涉嫌参与一起机动车盗窃案。
2026年6月5日下午1时50分左右,警方接报一起机动车盗窃案。受害者报称,其停放在大巴窑(Toa Payoh)4巷一个露天停车场内的汽车被盗。
通过实地走访并借助警方摄像头的图像,唐林警署(Tanglin Police Division)的警员迅速锁定了该男子的身份,并在报案后两小时内将其逮捕。被盗车辆也已成功追回。
该男子将于2026年6月6日在法庭受审,被指控触犯《1871年刑法》第379A条的机动车盗窃罪。该项罪名最高可判处七年监禁及罚款。
警方提醒所有车主采取以下预防犯罪措施:
将车辆停放在光线充足的区域;
不要将车钥匙或发射器留在无人看管的地方;
在离开车辆前,取走现金卡、钥匙以及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其他贵重物品;
关好所有车窗并锁好所有车门,即使只是短时间离开。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6月5日 @ 晚上10: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