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涉性侵12岁男生入狱。(新明日报示意图)
(新加坡讯)新加坡一名12岁男生没钥匙回家,于是向邻居家借厕所,他此后待在这名52岁男邻居的家中,并与对方发生亲密举动。
《新明日报》报道,男邻居因亲吻以及让男生为自己口交等,涉性侵和触犯儿童及青少年法令,被判坐牢8年3个月。
被告是52岁的男子,12岁的受害者则是他的邻居。
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份,法庭谕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共面对3项控状,包括强奸未成年少年,以及抵触两项儿童与青少年法令。控方以一项提控,余项交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显示,受害者去年3月7日下午4时许从学校回家,但他忘了带钥匙,又想上厕所,于是敲了被告的门借用厕所。
男生节庆时曾拜访过被告,两人彼此熟悉。
男生上完厕所后,询问被告能否借用电话打给父亲。被告则告知,他会发短信代为通知。
等候男生父亲回家期间,两人坐在沙发聊天。男生事后走到被告身边,看被告的手机。
不久后,男子和男生发生亲密行为。
事后两人继续等待男生的家人回来。男生的哥哥5分钟后将他接走。
隔了5个月,男生向友人倾诉自己被邻居性侵。
友人叫他找学校辅导员,后者得知此事后报警。男生也因此报案。
法官昨早判被告入狱8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