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火单位冒出火舌及滚滚浓烟。 (档案照)
(新加坡讯)指邻居在花板发射激光及强电流骚扰他,为了“抵御攻击”竟在自家客厅烧炭,怎料火势过猛点燃窗帘酿成大火,涉纵火男子昨早被判接受两年强制治疗 。
被告是44岁的刘哲元(音译),他面对一项纵火罪的控状。
火患发生于5月5日晚上约9时40分,地点是裕盛路第14座组屋18楼的一个单位。大火吞噬整个四房式单位,10人因吸入浓烟送院,当中包括两名消防员。
被告落网后被控上法庭,他曾当庭说:“火是我放的,但我无意造成伤害。”
案情揭露,被告接受精神评估时,被诊断出患有妄想障碍,与他犯案有轻微关联。
评估报告显示,被告坚信过去两年来,楼上邻居一直故意透过他家的天花板发射激光和强电流来骚扰他。然而这并非事实,与他同住的父母也证实绝无此事。
事发当天,被告认为楼上邻居前一晚又“攻击”自己,导致他头痛、耳朵痛,于是烧炭抵御“攻击”,没想到酿成火患。

被告刘哲元(左)。 (档案照)
调查发现,被告当时将两块炭和火种放进铁锅里点燃,再把铁锅放在客厅的床边,随后又加入更多木炭。火势越烧越旺,意外点燃了塑胶窗帘,大火迅速蔓延至整个单位。
被告见状大惊小怪,试图自行灭火无果后,致电民防部队求助,随即也逃出单位通知邻居疏散。根据建屋局评估,火患造成8万至10万新元的损失。
被告的强制性治疗评估报告指他适合接受此刑罚,法官最终判他接受为期两年的强制性治疗。
一名与被告父亲相熟的邻居先前受访时称,被告曾赴澳洲留学,也曾在药房工作,也学过风琴,父母过去花费不少心血栽培他。
也有邻居称,被告父亲曾多次诉苦,指儿子几乎每天都在家中点蜡烛、烧香,担心终有一天会引发火患,没想到一语成谑。
有邻居形容,被告平日穿着和行为怪异,大热天仍穿长袜,甚至内裤外穿,还会在家中撑著沙滩伞吃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