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39 歲前科學老師,以輔導課業為名,對年僅 15 歲的女學生實施性誘,不僅私下見面撫摸親吻,還要求對方裸聊、互傳裸照,事隔 10 年後,受害人終於鼓起勇氣舉報,被告最終在國家法院認罪,被判入獄五個月。

3 月 25 日(星期三),國家法院對該案作出判決。被告當庭承認一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法官將另一項向未滿 21 歲少女傳播色情物品的控狀納入考量後,最終判處其入獄五個月。為保護受害人隱私,法官已下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姓名及涉案學校名稱。
案情披露,被告自 2012 年起在一所中學擔任科學老師,而受害人於 2010 年至 2013 年間在該校就讀,被告是她中三時期的生物老師,兩人因此建立起師生關係。
2013 年 10 月 15 日,受害人與同班同學為備戰 O 水準考試,向被告請教功課。被告隨即提供自己的臉書帳號,讓學生們有問題可通過該平台聯繫,隨後又創建了課業輔導群聊,邀請受害人和其他學生加入,並在群內分享了自己的私人手機號碼,為後續不當接觸埋下隱患。
起初,受害人僅因功課問題通過 WhatsApp 聯繫被告,但隨著交流增多,兩人的談話內容逐漸偏離課業,轉向私人話題,受害人甚至向被告透露了自己的住址。2013 年 11 月 14 日,也就是受害人參加 O 水準考試的前一天,被告發簡訊稱自己在受害人住家附近,以面對面輔導為由,約受害人在附近公園見面。
此次見面後,兩人的聯繫變得更加頻繁,不僅經常互發簡訊、深夜視訊,還多次相約在公園見面。見面期間,被告偶爾會牽受害人的手、親吻她,還向受害人承諾,會與自己的未婚妻分手,未來與她交往,以此進一步誘導受害人。
在 2013 年 11 月至 12 月 27 日期間,被告更是變本加厲,在與當時年僅 15 歲的受害人視訊時,多次要求對方進行裸聊,自己則在鏡頭前自慰;同時,他還要求受害人發送裸照給自己,雙方曾多次互傳裸照,嚴重侵害了未成年受害人的身心健康。
2014 年,受害人升上初級學院後,便主動與被告斷絕了所有聯繫。但這段不堪的經歷,給受害人留下了難以磨滅的心理創傷,此後多年,她常常自我貶低,錯誤地認為只有順從伴侶的性要求,才能獲得愛與關心。
直到 2023 年,事隔 10 年後,受害人讀到一則男教師涉嫌非禮學生被調查的新聞,才逐漸意識到當年被告對自己的行為屬於不當侵害,於是鼓起勇氣通過教育部網站舉報了被告的不法行為。
2023 年 4 月 6 日,涉案學校校長接到舉報通知後,立即展開內部調查,約談了被告,同時與當時身在海外的受害人進行通話核實情況,隨後於 4 月 11 日向警方報案。被告自 4 月 17 日起被停職,期間僅領取半薪,直至 2025 年 8 月 15 日被警方正式逮捕。
庭審中,控方指出,被告案發時身為教師,仗著自己在受害人面前的強勢地位,利用師生關係實施不當行為,性質惡劣,懇請法官判處被告入獄五個月至六個月。
教育部對此事作出回應,表示被告自 2023 年 4 月被停職後,已不再任何學校任教。教育部強調,將嚴正看待教育職員的不當行為,對於未能遵守行為與紀律標準的職員,會毫不猶豫地採取紀律處分,包括解僱,堅決守護未成年學生的健康成長,維護教育行業的師德底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