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花店店員看偷拍影片後自行到商場女廁偷拍,在一次干案時被如廁女郎發現,星期三(11月26日)判坐牢12周。
被告是30歲的卓家明(譯音),案發時在巴西立72街第735座白沙西廈商場的一家花店工作。
他面對2項偷窺的控狀,承認其中一項後,另一項待法官下判時考慮在內。
《新明日報》報導,案情顯示,被告在2023年2月開始看偷拍影片,同年11月12日或之前決定嘗試偷拍。
被告2023年11月16日早上10時開店,到了晚上9時,被告先走進同座的男廁,之後再潛入一間女廁。

被告潛入白沙西廈的女廁偷拍。
一名27歲女郎當時在上廁所,被告蒙起偷拍之意,將自己關在旁邊的隔間裡。
到了晚上9時10分,被告啟動手機錄影功能,從隔間底下空隙將手機伸進女郎的隔間裡,偷拍女郎如廁畫面。
女郎當時蹲著如廁,她看見被告的手機後意識到自己被偷拍,於是立即穿好衣服,敲打被告隔間門,要求被告出來。

被告在女廁偷拍受害者。(示意圖)
被告知道事跡敗露,於是保持安靜。女郎見被告不肯開門,找來同事幫忙,兩人不斷地敲被告隔間門,被告最後開門,並向女郎和女郎同事謊稱自己急著上廁所,但男廁每個隔間被人占用,只能使用女廁。
女郎認出被告是花店的店員,最後通過同事幫忙報警。
記者星期四早上走訪事發商場時,花店照常營業,一名年長男子和另一名較年輕的女店員在場,兩人稱對偷拍案不知情,女店員則透露自己剛來花店工作2周左右,而附近受訪商家也說未聽說該案。
調查揭露,被告在短短5天內,偷拍20名女郎如廁畫面。
被告罪行被揭發後,擔心面對偷拍的後果,於是在警員趕到場前,將偷拍女郎的影片刪掉。
不過,調查揭露,被告在2023年11月12至16日間,還偷拍了另外19名女郎如廁的畫面。
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散播這些偷拍影片。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說,被告孩子才一個月大,妻子還在休養階段,希望法官輕判。
律師還說,被告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他意識到行為對受害者所造成的傷害。被告是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希望能早點服完刑,往前看重新做人。
控方在陳詞時則說,被告預謀幹案,行為極具侵犯性,受害者私密處被拍。
他5天內偷拍20名受害者,罪行被揭發後將偷拍影片刪掉,求法官判被告坐牢4至5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