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41歲女傭因無力如期付房貸,近1年內至少42次偷走僱主超過1萬2000元,前日被判坐牢6個月。
被告是來自印尼的薩斯迪安娜(41歲),前日承認一項偷竊罪。

被告偷走老婦放在櫥櫃里的超過1萬2000元的現金。(示意圖)
調查揭露,被告於2024年8月受聘照顧一名74歲的失智老婦,老婦與女兒同住。
被告除了照顧老婦,還煮飯、做家務等,月薪620元。受僱期間,她與老婦同睡一間房。
根據老婦的兒女所述,老婦臥房裡一個沒有上鎖的櫥櫃中,放有約3萬元現金。聘用被告時,曾告訴她不能打開也無需打掃該櫥櫃。
被告稱,去年4月底,因家中需要錢還房貸,讓她陷入經濟困難,剛好遇上老婦讓她到櫥櫃拿尿布,她這才發現裡面的現金。
她稱,看見現金放在一個沒有拉上拉鏈的包包里,萌生偷竊的念頭,順手拿了一把放進口袋,之後把錢存入電子錢包。
她之後食髓知味,從去年5月到今年3月間,至少42次從櫥櫃拿走現金,再讓朋友幫忙存入電子錢包。朋友並不知道錢是她偷來的。
被告前後共偷了1萬2442元,存入電子錢包後匯回印尼給家人。
被告一開始只承認自己拿了2500元,直到電子錢包存款記錄擺在眼前,她才淚崩承認偷走了1萬2442元。女傭的僱主隨後報警。
被告至今沒有做出任何的賠償。她求情時說,自己的孩子還很小,往後不會再犯,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6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