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大馬羅厘司機面對經濟困難找上司借錢,對方卻提議他把違禁品運入獅城換取報酬,殊不知運送的3萬7000件違禁品是市價近27萬元的電子煙、加熱煙彈、加熱不燃燒設備等。
《新明日報》報導,大馬籍被告傑加蒂斯瓦蘭(28歲)面對三項牴觸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他承認其中一項控狀,被判坐牢22周。
根據案情,被告在事發時是大馬運輸公司的羅厘司機。由於他遇到經濟困難,向上司「大衛」借5000令吉(約1600新元),但對方沒把錢借給他,反而提議他把違禁品運入獅城,再給他報酬。
上司僅透露,這些違禁品會藏在運進獅城的合法物品里,被告進一步詢問更多詳情時,對方卻拒絕告訴他。被告最終接受大衛的提議。
2026年2月2日凌晨4時,被告接到上司的指示,到公司去取羅厘。被告當時被告知,羅厘內有大量違禁品,因此被告還安排一男子與他同行,以便在送貨時可以幫忙卸貨。被告也沒告知對方,他們會運違禁品。
雖然被告已知道違禁品就藏在貨物里,但他和男子在出發前都沒有檢查羅厘。被告拿了需要清關的文件和貨物准證後,和男子一同出發到獅城。
上司也通知被告,在他通關過後才會告知他送貨地點。被告並不知道自己會獲得多少報酬,只知道成功送貨才會拿到錢。這也是他首次走私違禁品到新加坡。
凌晨4時35分,被告駕駛的羅厘在大士關卡被官員檢查時,被發現藏有3萬6971樣違禁品,當中包括電子煙、電子煙彈、加熱煙彈、加熱不燃燒設備。
衛生科學局隨即到場調查,並起獲所有違禁品。調查揭露,這些違禁品的市價預估為27萬6661元。

(圖:示意圖/123RF)
家裡唯一經濟支柱
稱父母病弱弟妹上學
被告求情時說,父親視力受損,母親行走困難,即將接受手術,家裡還有弟弟和妹妹在上學,他是家裡唯一的經濟支柱,也要支付家人在大馬的租金。
他也說,他還押在獅城期間,都無法繳付租金,若繼續沒有繳付租金,家人會流離失所。
他當時是因為面對經濟困難才會犯罪,為自己所為感到慚愧,希望法官能夠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