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為爭取生意,半導體零件供應商與聯華電子分行經理串謀,通過虛高價格採購零件騙取公司款項,二人瓜分超過11萬元利潤,他也以超市禮券向兩公司職員行賄,日前出庭認罪。
《新明日報》報導,中國籍被告甘偉平(39歲)承認三項包括牴觸防止貪污法令與欺騙的控狀,另有五項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於2009年從全球半導體代工公司聯華電子(UMC)離職,之後成立了一間公司(簡稱SIC)。隔年5月,SIC成為聯華電子的定製零件供應商,但同年10月,聯華電子懷疑被告加價牟利,內部隨即禁止繼續向SIC採購。
2018年,聯華電子光刻設備部門的經理林世雄(54歲)向被告提出讓SIC供應零件,但發現SIC已被列入黑名單。二人於是商議,由被告另行註冊新公司(簡稱GTPL),再按照林世雄提供的需求清單採購零件,轉售給聯華電子的合作供應商,再由後者轉售給聯華電子,以此規避內部限制。
為落實計劃,林世雄指示下屬向指定供應商採購,並要求該供應商向GTPL進貨。數筆交易完成後,中間供應商拒絕繼續參與,兩人遂再物色另一家供應商接手,並以相同手法持續犯案。

被告甘偉平。(海峽時報)
2018年11月至2020年4月期間,兩人共50多次欺騙聯華電子支付約22萬7273元採購零件,並從中獲利至少11萬5664元。
期間,林世雄也三次向被告借款,被告為了維持合作關係,前後向林世雄行賄共5萬元。
另有控狀顯示,被告亦於2018年及2020年,用價值逾100元的職總超市禮券賄賂聯華電子與另一間公司的工程師。
法官表示需要時間斟酌刑罰,案展至明年1月19日下判。(人名音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