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陳開明(37歲,譯音)面對五項控狀,他承認一項惡作劇、一項牴觸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和一項牴觸防止騷擾行為法令的罪行。(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男子指樓下六旬女鄰居敲打天花板製造噪音,酒後在女鄰居門口大喊大叫,狂踢門和敲門,嚇得女鄰居報警,他還在警方到場後飆髒話。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陳開明(37歲,譯音)面對五項控狀,他承認一項惡作劇、一項牴觸雜項(公共秩序和滋擾)法令和一項牴觸防止騷擾行為法令的罪行。
根據案情,事件發生於2025年6月22日上午8時50分,地點是在蔡厝港德惠巷第106座組屋。
受害者是一名65歲婦女,她住在被告單位的樓下,當時兩人關係不睦。
當天,被告到受害者的單位要找她談,指對方一直敲天花板的聲音,給他和家人帶來了困擾和壓力。
被告在單位外大喊,叫受害者開門,但是對方沒有開門。被告因此不高興,在單位外嘶吼,還不斷踢又敲對方的鐵門和大門,要受害者開門談話,受害者嚇得報警求助。
對警飆髒話
兩名警員於早上9時零5分抵達,他們發現被告一身酒氣,不僅扯嗓子大叫,還重複敲打受害者的大門。儘管警員多次警告被告,但被告還是繼續鬧。
警察在逮捕被告時,被告對其中一人爆粗口。
案展至5月14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