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又飆車,新加坡36歲馬賽地司機釀連環車禍致一死五傷,被判坐牢七年吊牌12年後上訴,遭三司駁回。

🚗【案件背景】
事件時間:2021年12月23日晚上11時10分
事故地點:新加坡淡濱尼1道往巴西立12通道,與淡濱尼10道的交界處
被告:黃恩友(36歲)
車輛:紅色馬賽地,登記在其雙胞胎兄弟黃恩義名下,兄弟當時也在車上
案件性質:嚴重酒駕 + 高速飆車 + 致命車禍

🧪【酒駕與超速細節】
酒測結果:每100毫升呼氣含42微克酒精(法定上限:35微克)
行駛速度:
事故路段限速為 80 km/h
事故前最高速度達 169 km/h
撞擊時速度介於 92 至 108 km/h
💥【事故經過】
黃恩友駕駛時高速且酒後駕車,本應左轉卻失控直衝:
撞毀中央分界堤
衝撞一輛因紅燈而停下的白色私召車(主要受害者)
連帶撞擊一輛德士和一輛電單車
事故後果:造成1人死亡、5人受傷,並導致嚴重財物損失
⚖️【法庭控狀與判刑】
控狀:共5項違反公路交通法令,包括:
酒駕
危險駕駛致死
危險駕駛致傷等
判刑(初審):
坐牢 7年
吊銷駕照 12年
📝【上訴理由】
被告不滿未獲得30%認罪折扣,上訴要求改判 5至6年監禁
強調他:
第一時間認罪
自願賠償總額達 45萬7000新幣
🧑⚖️【高庭三司裁決(2025年7月14日公布)】
三司認為:
此案為新加坡最嚴重的酒駕案件之一
高速酒駕是對公眾安全與信任的嚴重背叛
被告雖賠償,但此不構成顯著減刑理由
應判處最高刑期10年,但考慮被告提早認罪,給予30%折扣後刑期應為7年
由於原判與此結果相符,駁回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