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中一輛輪胎遭被告放了氣的汽車。(新加坡警察部隊提供)
作者 許耀泉
試想這個情形:
某天早上,你跟往常一樣到停車場去,準備開著你的運動型多功能車(SUV)上班,卻赫然發現輪胎泄了氣,還有人在擋風鏡上給你留下一封信,其開頭寫著:
「注意——你這輛特別耗油的車是會害死人的。
我們放掉你的車一個或更多輪胎的氣。你會很生氣,但別放在心上,因為錯不在你,而是你的車。
我們這樣做,是因為在市區駕駛你這輛巨大的汽車,會給別人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
即使寫信人跟著闡述SUV對環境造成多大的破壞,氣候變化有多嚴重,你大概也會一肚子火,什麼也看不進去,先報警再說。
大學生謝易龍(譯音, Chia Yit Loong)或許就是在這樣的情況下被控惡作劇,他11月6日認罪,被罰款3000元。

被告謝易龍案發時是新加坡國立大學學生。(海峽時報)
根據案情,謝易龍十分關注氣候變化與環保議題,因此在大學考試前的複習周上網搜尋如何針對環保課題展開抗議行動的方式,最終決定遵循一個網站的建議,通過給SUV輪胎放氣的手段,勸阻人們駕駛SUV。
謝易龍按照網站的指示,擰開車子的輪胎氣嘴蓋,將綠豆放進氣嘴壓住氣嘴芯針,再重新蓋上蓋子,讓輪胎慢慢泄氣。他以同樣的手法放掉七輛汽車的輪胎氣壓,其中一輛車的四個輪胎全都泄氣,其餘車輛則有一至兩個輪胎被破壞。
他甚至列印出網站提供的公開信,將其放置在車子的擋風鏡上。

置放在擋風鏡上的公開信。(新加坡警察部隊提供)
警方經過調查,再藉助電眼畫面,在案發當晚大約9點鐘,也就是謝易龍干案後的大約11個小時,將他逮捕。
發起這個「泄氣行動」的組織聲稱,使SUV輪胎泄氣,能給車主造成不便和花費,因此能讓人們無法在世界各地的城市地區擁有「龐大又污染環境的四輪驅動車」。
問題是,蓄意造成他人的汽車輪胎泄氣,等同於破壞他人財物,在多數地區應該已經構成犯法行為,至少在新加坡便是如此。
辯方律師求情時說,謝易龍原以為在輪胎氣嘴置入綠豆使輪胎泄氣,是一種「非暴力又不違法」的行為,被捕後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其實是犯法的,既「非常惶恐」也深感懊悔,並已寫信給受害者道歉,以及主動賠償他們的損失。
法官考慮到涉及的汽車多達七輛,其中一輛車的四個輪胎全都漏氣,判他罰款3000元。

車子的輪胎給人弄成這樣,不管肇事者用意有多良善,車主應該也聽不進去吧。(新加坡警察部隊提供)
氣候變化和環保都是亟需國際社會攜手應對的課題,但要為這兩項事業盡一份力,肯定不能通過破壞他人財務,更拜託不要採用上述公開信的口吻,要人家「別放在心上」,還「安慰」人家說:你還可以走路、騎腳車,或搭乘公共運輸,少了那巨大又耗油的車子,還是可以出行。
這樣做的話,倒令人懷疑這一切的目的是不是想激怒公眾,扯環保的後腿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