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阿叔指他的手受傷很難找工作,因此長年在當地熟食中心賣萬字票。(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一名阿叔每逢萬字票開彩日,就現身當地熟食中心轉賣萬字票,攤販說他被婉拒後就主動離開,食客也未曾投訴。
《8視界新聞網》記者本月15日走訪新加坡雅柏熟食中心,上午11時左右看到阿叔現身,穿梭在喧囂的食客之間。
只問意願不會打擾食客
阿叔目測有六十多歲,他兜售時不會打擾正在用餐的食客,被多數人婉拒後,他也只是點點頭離開,再轉向下一桌。
據觀察,阿叔走過十多張桌子,只有兩桌的食客向他買萬字票。
其中一名向他買萬字票的婦女受訪時說,她看阿叔每次走來走去、問那麼多桌,感覺他生活很不容易,同情他才會買下,她已跟阿叔買萬字票已多年。
午餐時間人潮漸多,阿叔一邊舉著手中的萬字票,偶而喊著「發啊!發啊」招攬生意。
他走累時就停下買飲料解渴,不過往往只喝幾口就迅速繼續兜客。
熟悉情況的攤販透露,阿叔在該熟食中心兜售萬字票至少10年,每逢星期三、星期六和星期天開彩日就會出現,是這裡的「老熟人」。
一名攤販說,阿叔通常在早上10時許出現,賣到下午3時左右才離開。
「他不吵不鬧,不影響我們做生意,不過有些顧客會覺得不太好看。」

有人因為同情阿叔,所以向他購買萬字票,每張萬字票原價13令吉,他賣19令吉。(取自8視界新聞網)
阿叔:賣不完就「自己吃」
阿叔也詢問記者是否要買萬字票。據目測,他手裡握有十多張不同號碼的萬字票。
記者問有什麼號碼,他拿出其中的兩張讓記者選,他說號碼是自己選的,一張原價4元,他賣6元。
當記者婉拒並詢問他生活上需不需要幫忙時,他用福建話說「不要緊」。
阿叔說,他的母親已過世,如今與弟弟同住。
他曾在工廠工作,但不慎弄傷右手後沒有痊癒,難以再從事體力工作,只能轉售萬字票謀生。
阿叔透露,平時生意全靠運氣,一般兩天能賣出30張。
「今天我買了20張來賣,若賣不完,我就『自己吃』。」
不少食客表示同情
多數人對阿叔抱持同情,一名男食客就透露自己偶爾會買。
「號碼剛好合我意思就買。他們只是謀生,不合我意就不買,他也沒強迫人。」
據他觀察,在熟食中心兜售萬字票的不止這位阿叔,偶爾也會看到越南或中國女子在賣。
不過,也有食客擔心,在公共場所兜售與賭博相關的票券,可能「觀感」不是太好。
一名女食客表示,阿叔曾向她兜售,但她沒有購買。
「看他年紀大了,其實蠻心酸,平時也看到他賣紙巾。萬字票其實也不是第一次見到,但畢竟是賭博的東西,會覺得有點不好,也不知合法不合法,好像有點灰色地帶。」
新加坡雅柏熟食中心委員會主席陳佩玉表示,她在中心經營板面魚湯攤位超過10年,從未聽過攤販或食客投訴阿叔影響生意或用餐體驗,因此該會從未介入干涉。
「他只是混口飯吃,又沒有強迫人買萬字票,我們也不打算打擾他。」
食品局:正在調查事件
針對阿叔在熟食中心兜售萬字票的情況,新加坡食品局表示正在調查此事。
該指出,根據新加坡環境公共衛生法令,任何人在公共場所未經許可兜售食品或物品,都是不被允許的。
當局解釋,非法流動小販行蹤不定,一旦消費者購買後遇到問題,便難以追查或追責,因此這類交易方式實際上是將風險轉嫁給毫無戒心的消費者。
該局說將對非法兜售活動採取執法行動,若涉事小販有經濟困難,該局會將他們轉介至當地社會服務機構尋求援助。

阿叔從早上11時就到熟食中心兜售萬字票,他待了20分鐘後離開,午餐時間再回到這裡賣萬字票。(取自8視界新聞網)
律師:無照賣萬字票違法
不過,當地律師指出,未經許可銷售或轉售萬字票屬違法行為,不能與賣紙巾相提並論,因為萬字票是受監管的賭博活動,必須持有牌照才能售賣。
律師黃國彥說,根據新加坡賭博管制法,所有彩票活動須在經批准的賭博場所進行,而熟食中心顯然不是,因此這類行為一旦被定罪屬刑事罪行,可面對罰款甚至監禁。
他說:「賣得更貴(高於原價)還可能被視為加重因素。」
「即使買賣雙方自願交易,也不能豁免法律責任。賭博活動是受嚴格管制的領域,沒有牌照就賣票,就是違法。」
另一名律師朱時生表示,任何人若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售賣或轉售萬字票,包括4D或其他形式的博彩票券都是違法,買的人同樣觸法。
他認為,無執照賣萬字票在法律上並無灰色地帶,就是非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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