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輔警被咬傷的手指。(取自8視界新聞網)
(新加坡訊)34歲中國女子從印尼回國時過境新加坡,因在印尼機場罵粗話而在獅城被捕,保釋期間又把輔警手指咬到流血,之後大鬧火鍋店,不到1個月3次被捕,最終被控上法庭,被判坐牢7個月,但她不服所判,服刑期間提出上訴。
《8視界新聞網》報道,根據新加坡國家法院發布的判詞,被告王夐筠(譯自Wang Xiong Jun)面對7項罪狀,包括觸犯航空法令、咬傷輔警妨礙公務和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等。
她否認罪狀,控方以咬傷輔警的罪狀進行審訊,被告在罪名成立後同意另外6項罪狀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法官最終判她坐牢7個月,已開始服刑的她不服,在獄中提出上訴。
今年3月28日,被告從印尼日惹飛回國時過境新加坡,原本要轉機返回中國,但她在飛往新加坡途中,於機艙里對空服人員爆粗口,抵達新加坡後,在觸犯航空法令的罪名下被捕。
保釋外出期間,她又接連滋事,新加坡警方兩次逮捕她協助調查。
4月18日早上8時,她無緣無故闖入新加坡中央醫院緊急部門,觸犯公共滋擾雜項條文,再度被捕。隔天晚上,她在當地中央警署的拘留室里,咬傷一名女輔警的食指。
審訊揭露,輔警要求她交出手裡的口罩,但被告拒絕配合。
輔警伸手拿口罩時,被告突然張口咬住輔警的手指不放,其他輔警見狀,立刻抓住被告的肩膀,掰開她的嘴巴,被告仍用力咬住,導致輔警的手指破皮流血,明顯瘀青紅腫。
大鬧火鍋店摔碗丟湯匙
今年4月24日,她保釋外出期間到新加坡星耀樟宜的一家火鍋店用餐時,對經理爆粗口,還摔壞兩個碗和一把湯匙,造成餐館45元的損失。
她因此再次被捕,在警局內,她又對看守的輔警動粗,先後捏傷輔警的大腿和抓傷另一名輔警的手腕。
被告罪成後求情說,執法者應清楚向民眾解釋他們的行動,而不是以權威和武力來威懾民眾,最後還說希望刑期可以從她入境時開始算起。
法官判她入獄7個月,但不適合從她入境之日開始算起,而是從她開始被還押的日期開始計算她的刑期。根據計算,她最早有望在11月2日出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