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對少女的行徑不滿,包括12歲女童在內的6男女,竟毫無預警圍毆她,不僅用棒球棍襲擊、腰帶鞭打,還在她的肚上踩,甚至用馬克筆畫臉要她深蹲。
《新明日報》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去年8月10日傍晚時分,地點是巴耶利峇地鐵站附近的一所公寓。
施暴的男女共6人,包括18歲的少女、18歲的年、16歲少年、14歲少年、13歲少女和12歲女童。受害人是一名13歲少女。
根據兒童與青少年法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未滿18歲涉案人的身份資料,包括姓名。
前日認罪的16歲少年共面對8項控狀,包括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和吸毒等。他前日承認其中4項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被告於今年8月29日被控後還押至今。
調查揭露,事發當天,受害人聯繫13歲少女,稱自己分手後很想念男友,對方便邀她加入聚會。
當時,13歲少女和被告以及其他涉案人都在巴耶利峇地鐵站附近,她便向其他涉案人申訴她對受害人的不滿。
聽了她的遭遇,被告等人決定教訓受害人。
受害人抵達後,一行人便往14歲少年的公寓住家走去,打算在單位內過夜。
當他們來到公寓側門時,眾人突然圍毆受害人,有人把風,有人朝她拳打腳踢。他們接著進入公寓,在樓梯間又輪流對受害人施暴。
進屋後,他們仍繼續攻擊受害人,被告甚至用塑料棒球棍打受害人的頭、手臂,以及肚子,還用腰帶鞭打她的背部。
受害人由始至終沒有還手,但涉案的其中兩人又命令她躺下後踩她的肚子。不僅如此,其中一人還在受害人臉上用馬克筆寫字,再命令她做深蹲。
受害人因為太害怕,所以沒有逃跑,最後也在公寓里過夜。

隔天早上,一群人帶著受害人到哈芝巷閒逛。抵達後,他們擔心公眾會發現他們把受害人打得鼻青臉腫,就讓她在黃金廣場的樓梯間等。
受害人在此時趁機逃回家。被告等人回來找不人,便去武吉士閒逛。
受害人的父親見她回到家時鼻青臉腫,立即報警。受害人隨後被送往竹腳婦幼醫院進行檢查。
院方報告指,受害人身上多處淤青紅腫,嘴唇上還有已經乾了的血跡,鼻樑骨也輕微骨折。
少年求情稱已悔不當初,希望還能回到校園繼續讀書。
主控官指被告用武器攻擊受害人,犯下嚴重罪行,申請讓他接受緩刑監視和青年改造所的評估。
被告求情時表示歉意,懇求法官從輕發落,並說如果可以,希望能回到自己以往就讀的中學繼續讀書。
法官說,由於案情嚴重,相信不會考慮緩刑監視,但仍諭令被告接受緩刑監視和青年改造所的評估,待報告出爐後再下判。
另外,涉案的14歲少年早前被判進入新加坡少男輔育所兩年,13歲少女則被判進入新加坡少女輔育所21個月,其餘涉案者的案件還未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