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廖震順。(新明日報圖)
(新加坡訊)男子以為有人要尋仇,竟把一名清潔工當成是仇家派來的打手,拳打清潔工頭部,被判罰款3000元。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48歲的廖震順(譯音),他面對一項蓄意傷人的控狀。
案情顯示,一名44歲的孟加拉籍清潔工在2024年10月1日下午4時,到裕廊西中1路一帶打掃清理垃圾。他在經過走廊時,剛好碰到站在組屋單位外的被告。
這時,被告突然走向清潔工,毫無預警拳打對方頭部一下。
被告還以中文對著清潔工大喊,清潔工擔心自身安危,跑進被告鄰居住家躲避。
被告之後一直站在鄰居家外大喊,鄰居於是報警。
被告在接受警方調查時,稱有人派清潔工找他麻煩,因此才會動手打人。
清潔工事後到綜合診療所求醫,他並無大礙,拿了一天病假。被告也給予清潔工醫藥費賠償。
控方陳詞時說,被告在沒有被激怒的情況下攻擊清潔工頭部這一脆弱部位,不過考慮到被告沒有案底,也並非預謀幹案,事後已賠償清潔工,因此讓法官決定刑罰。
被告沒有聘請代表律師,求情時僅承認自己做錯事,要求法官輕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