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公民》主編許淵臣誹謗內政部長尚穆根以及人力部長陳詩龍醫生,被令支付訴訟方超過15萬4000元的訴訟費用及其相關開支。
這筆款項,是在許淵臣因誹謗案件而須向兩名部長支付的共計42萬元賠償金的基礎上額外支付的。
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台CNA報道,這筆超過15萬4000元的金額,包括7萬8000元訴訟費用,以及超過7萬6000元雜費支出。
訴訟費用指的是律師的專業費用等開支,雜費支出則是律師事務所代表客戶處理案件時所產生的實際開銷,例如列印費或文件提交費等。
代表兩名部長的高級律師文達星(Davinder Singh)星期一向法庭表示,其律師事務所已通過電郵向許淵臣發送有關費用及庭審信息。
《網絡公民》主編許淵臣,此前因另一起誹謗內閣成員的案件被判刑,之後移居台灣,並未出席庭審。
這起誹謗訴訟案牽涉《網絡公民》網站刊登同本地優質洋房(Good Class Bungalows)相關的不實報道。
有關報道評論了彭博社於2024年12月12日發布的一篇題為《新加坡豪宅交易愈發隱秘》(Singapore Mansion Deals Are Increasingly Shrouded in Secrecy)的報道,內容涉及優質洋房(Good Class Bungalows)交易,裡面提及尚穆根和陳詩龍。
《網絡公民》網站之後引用和評論了這篇報道,涉案文章還包括有關尚穆根的一段內容。
另一段被認定為誹謗的內容還稱「政治人物與不透明房地產操作之間的交織,凸顯了加強監管的必要性」。
許淵臣未出席相關誹謗案件的庭審。
尚穆根和陳詩龍通過律師在去年1月入稟高庭,起訴擔任《網絡公民》主編的許淵臣,並在去年8月獲高庭發出缺席裁決(default judgment),獲准向許淵臣索取賠償。
高庭法官林茵倩裁定許淵臣構成誹謗,並指他「魯莽發布相關內容,既未考慮也不在意內容真實性」。
根據早前的報道,許淵臣拒絕撤下涉案文章也未作出道歉。
在42萬元的賠償金中,兩名部長各獲21萬元,其中包括16萬元的一般賠償及5萬元加重賠償。
此外,兩名部長也對彭博社及其記者Low De Wei提出訴訟。相關案件已於4月進行了為期七天的庭審,結案陳詞預計將於5月22日在高庭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