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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校園霸凌事件頻傳,引發社會高度關注。新加坡政府因此祭出強硬手段,根據最新公布的指導準則,未來涉及霸凌(包含網路霸凌)的男學生,如果所有教育手段都無效,校方最後可處以「鞭刑」作為懲戒,最高可抽3鞭。
根據新加坡國會周二(5日)討論的新準則,涉及霸凌行為的男學生,在所有其他輔導與懲處措施都證明不足以矯正個人嚴重不當行為時,校方可將鞭刑視為最後手段。
根據規定,涉案男學生最高可能面臨3下的鞭刑處置。
新加坡教育部長李智陞向立法委員強調,鞭刑的實施有極其嚴格的限制。他說:「這是在考量到不當行為的嚴重性後,如果所有其他措施都無效才會動用。」
針對外界對學生安全的疑慮,李智陞指出,校方會遵循嚴格的標準程序。他表示,每一宗鞭刑處分都必須經過校長親自批准,且只能由獲得授權的教師執行。
此外,學校在決定是否施予鞭刑前,會綜合評估該名學生的成熟度,並判斷這項刑罰是否真能幫助學生從錯誤中學習,進而理解個人行為造成的嚴重後果。
這項措施僅適用於小學高年級(9至12歲,約國小四年級以上)及以上的男學生。李智陞解釋,這是根據新加坡《刑事訴訟法》所做出的規定,這一法規明文禁止對女性實施鞭刑。
至於涉及霸凌的女性學生,則會採取其他校級懲處措施,例如留校察看、停學或調整個人操行等級。在執行鞭刑後,學校也必須持續追蹤學生的心理健康與進展,並提供必要的咨商輔導。
新加坡此次強硬反霸凌措施,起源於去年多起引起大眾關注的高校霸凌案件。然而,包含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在內的國際組織對此表達強烈反對,認為體罰會損害兒童的身心健康,且從長遠來看,體罰反而可能增加孩童的行為問題。
世衛去年的報告也指出,體罰在全球範圍內依然「廣泛到令人堪憂」,並對兒童的發展與健康造成重大傷害。根據世衛統計,全球每年約有12億名0至18歲的兒童在家庭中遭受體罰。
新加坡的司法鞭刑制度最早起源於19世紀英國殖民時期,目前仍對50歲以下的男性犯罪者實施,適用罪名包含強盜、詐騙及簽證逾期居留超過9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