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的人員移動輔助設備(PMA)規定已於6月1日正式生效,陸路交通管理局(LTA)的執法人員在規定實施一周後,便迅速抓獲了一家違規零售商。
此外,當局還向25名PMA使用者提醒了正確的設備使用規則。

規則同時約束使用者與零售商
在新規實施的第一周,LTA的活躍出行執法人員(AMEOs)走訪實地,提醒用戶相關變動。
6月9日,LTA在Facebook頁面發布了一段視頻,展示執法人員在義順(Yishun)與PMA用戶溝通的情況。
視頻中可以看到,執法人員正在發放詳細列出更新規則的宣傳冊。

這些新規包括:限速降低至每小時6公里、對設備尺寸和重量設定限制,以及要求非豁免用戶必須持有醫療需求證明(Certificate of Medical Need)。
與此同時,AMEOs在巡查中發現了三項違規行為,隨即抓獲了一家違規的個人移動設備(PMD)零售商。
結果,執法人員沒收了該零售商的三台設備。

根據規定,零售商僅能展示、廣告並銷售帶有註冊和識別標誌的PMA。
此外,零售商還必須核實買家是否持有有效的醫療需求證明或豁免證明。

另外,所有PMD必須擁有UL2272認證。
持有未經UL2272認證的PMD即屬違法。
LTA警告稱:「初犯者可能面臨最高2,000新加坡元的罰款,和/或三個月的監禁。」
網友呼籲:LTA應在夜間加強執法
在2026年5月(原文如此),LTA報告稱發現了236起違規行為,並沒收了77台不合規設備。

當局表示,執法行動將持續進行。
在評論區,網民們讚揚LTA在執行新規方面持之以恆。

另有多人呼籲加強執法,其中一人指出義順社區的情況「非常嚴重」。
他們聲稱,違規的PMA用戶經常在夜間騎行,一旦在遠處看到AMEOs的反光安全背心,就會迅速逃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