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eta智能眼鏡上周在本地上市,引起一些人對錄影及資料收集的擔憂。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指出,未經同意錄影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令》,甚至涉及刑事罪,因此提醒用戶在私人場所拍攝前先取得同意。
只需語音指令,智能眼鏡就能開始拍攝用戶周圍環境。鏡框上的指示燈會同步亮起,提醒周圍的人眼鏡正進行拍攝;如果指示燈被遮蓋,則無法拍攝,這是保障隱私的重要功能之一。
新加坡科技設計大學工程產品開發高級講師張智輝博士表示,智能眼鏡具備許多實用功能,包括可幫助視障人士了解周圍環境。不過,他也指出,這類設備相比手機更容易用於偷拍和錄音,消費者在選購和使用時要謹慎。「如果AI眼鏡採集的數據被上傳至雲端,可能會面臨一些未經授權使用的風險,導致私密甚至機密信息泄露。」
新加坡律師公會網絡安全與數據保護委員會副主席林樹人指出,在公共場所使用智能眼鏡拍攝一般不違法,但如果涉及廁所、更衣室等私密空間或地點,就可能觸犯隱私法。由於《個人資料保護法令》規範機構對個人資料的收集、使用和披露,企業和機構應制定這類設備的明確規範,包括禁止在會議室或面試場合使用這類設備錄影。
林樹人也表示:「我們日常接觸的多個機構,無論是學校、診所,還是到政府部門辦事,用戶都有可能錄下敏感資料。」
資媒局提醒公眾,有的智能眼鏡具備人工智慧助手和擴增實境功能,但生成的內容可能出錯、具誤導性甚至有害,一旦發現有害內容或行為應停止使用。
資媒局和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表示,將持續關注穿戴式人工智慧設備帶來的隱私與安全風險,必要時推出應對措施,在推動科技發展的同時,確保人工智慧應用負責任且值得信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