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子撞上道路左側的防護欄後才停下。(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要女友人開車到德士站接他,導致女友人被開130元罰單,男子不願付錢,與女友人在車內起爭執,竟「搶奪」方向盤,導致車子在高速公路上兩度撞擊旁邊的巴士,再撞上防護欄。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許俊翔(29歲,譯音)面對兩項魯莽行事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法官將餘項一併考量後,判處他坐牢2個星期。
這起事故於2025年12月12日晚上9時許,在泛島快速公路往大士方向的路段發生。
案情揭露,被告當天下午12時許與女友人(26歲)一起參加工作坊後,前往獅城大廈修手機。
晚上約7時許,女友人離開辦事,兩人相約之後再碰面。到了晚上8時,被告撥電給女友人,讓她開車前往武吉士德士站接他。
不過,女友人抵達德士站時卻不見被告蹤影,而她因違規開入德士站,而被開了罰單。
不久後,女友人又接到被告電話,要她到附近的洲際酒店接他,而他在8時40分上車,坐在副駕駛座。
隨後,兩人在車內就罰單問題起爭執,女友人要被告給她130元支付罰單,但被告拒絕,聲稱沒錢。
兩人繼續吵架,被告在車子於泛島高速公路行駛時,突然兩次伸手「搶奪」女友人手中的方向盤,將方向盤朝逆時針方向猛拉,導致車子接連撞上一輛行駛在左邊車道的巴士。
車子接著駛過巴士後向左偏移,撞上道路左側的防護欄後才停下。調查未能明確查明,究竟是被告還是女友人導致車輛撞上防護欄。
巴士上當時沒有乘客。除了女友人的車子和巴士外,當時高速公路上還有其他車輛在行駛。無人在事故中受傷。
一名公眾隨之報警。警方抵達現場後,逮捕被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