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61歲獅城嫂和28歲緬甸男結婚,在為男方申請准證時雙雙虛報資料,但兩人稱他們是交往後步入婚姻的真夫妻,婚後不住在一起是因為擔心女方家人反對他們的「母子戀」。
這對夫妻是新加坡籍的陳玉藍和緬甸籍的魏魯覺。他們各面對8項牴觸移民法令的控狀,昨天承認其中兩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兩人於2022年1月在克拉碼頭的訓練中心上食物安全和衛生課程時認識,當時魏魯覺在新加坡工作。

兩人隨後發展戀情,隔年1月7日就註冊結婚。
不過陳玉藍並沒有把婚事告訴同住的家人,因為她知道魏魯覺年紀比她小很多,認為家人不會同意他們在一起。
因此,他們結婚後並沒有同住,魏魯覺一直都住在金文泰4道第375座組屋的租屋處,陳玉藍則住在金文泰4道第310座組屋。
2024年6月6日,魏魯覺提交配偶長期探訪准證的申請,陳玉藍則是他的贊助人。
在申請中,魏魯覺虛報自己和陳玉藍同住在文泰4道第310座組屋已經1年1個月。陳玉藍也知情,並在申請表上簽名,申報所有資料都是真實和準確的。
魏魯覺成功取得准證,准證有效期是從2024年7月9日到2026年7月9日。
他同時也提交配偶的永久居民申請,陳玉藍同樣作為贊助人。他們同樣作出虛假申報,不過他的申請在2024年9月20日被拒。
魏魯覺在2024年9月18日在自己的租屋處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逮捕,陳玉藍也在同一天在自己家被逮捕。
兩人最後都被罰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