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2500元纵火 26岁女子监10月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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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2-18
Source: 狮城新闻

![为2500元纵火 26岁女子监10月两周](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55/17558677.avif?0)





《新明日报》记者走访时，屋外烧焦痕迹并不明显。（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为2500元接下纵火“任务”，新加坡一名女同志和同居女友先在当地多层停车场测试最佳的纵火方法，上门干案时还嫌火不够大，倒了更多的易燃液体，所幸住户刚好出门，及时灭火报警。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26岁的林萱怡，她面对8项包括恶作剧纵火以及抵触滥用电脑法令的控状，她昨日承认其中3项，被判坐牢10个月两周。

今年6月17日，被告从Telegram跟“老板”接下一项工作，对方让她到新加坡坎贝拉路第352C座的一间组屋单位外纵火，并答应完事后会给她2500元。

虽然，被告当时的同居女友叶紫（20岁）试图劝阻，但她仍坚持，女友最后随她干案。

## 多层停车场测试最佳纵火方法



两人选择在晚上10时行动，认为那个时间段被逮到的几率较低。两人买了两罐打火机的燃油，还到附近的多层停车场测试最佳的纵火方法。

她们先把浸泡燃油的纸点燃，发现火势很小且很快就灭了。两人于是在附近走走，发现一块黑布，撕成小块再带到指定单位。

两人抵达8楼，见指定单位大门开着，被告变得胆怯，但女友却说都已经到了，就该继续执行“任务”。

女友便把燃油倒在布块上，点燃后丢到单位门前。

虽然布块着火，但火势很快就变小，被告见状走上前倒了更多的燃油，火势开始蔓延，烧到屋外的拖鞋。

单位住户在10时30分刚好要出门，见门外起火立即拿水扑灭，并报警处理，共3双拖鞋被烧毁。

《新明日报》记者昨早走访时，住户张女士（60岁）透露，她当天与儿子在家，是儿子先闻到烧焦味，还问她是不是在烧东西。

张女士不清楚对方是不是大耳窿，只表示与孩子同住，不知家里有没有人欠钱。（人名音译）

## 视频没拍到门牌拿不到钱



被告和女友纵火时还为彼此拍视频，但因视频没拍到门牌拿不到钱，赔了夫人又折兵。

两人在火势蔓延时，轮流为彼此拍纵火的视频，把一整罐的打火机燃油倒完后离开。

两人乘搭公共交通工具回家，到家后把视频发给“老板”，怎料对方对她们的视频不满意，指她们没有拍到单位的门牌，结果不给她们钱。

被告为此又向“老板”要了另一份纵火工作。两人隔天凌晨1时50分又到新加坡后港3道第251座组屋纵火。两人随之被捕。

控方指被告女友曾试图劝阻，但她执意接下工作，两人还预谋干案，到多层停车场进行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