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狱后性侵犯特殊需求少女 性惯犯被判监12年鞭12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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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2-17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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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罗斯扎拉尼面对两项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的控状，他于周一（16日）在高庭被治罪。（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一名已婚男子上网结识有特殊需求的13岁少女，要求当对方男友后，带她到组屋楼梯口发生性行为。男子于昨日在高庭认罪，被判坐牢12年和打鞭12下。

《联合早报》报道，34岁的被告罗斯扎拉尼面对两项控状，指他在2024年8月15日，在西海岸通道某组屋楼梯口，与一名未成年少女发生性行为。

这是被告第二次因性侵犯处于弱势的受害人而被绳之以法。他曾在2007年因强奸一名低智商受害人，被判坐牢6年。

本案的受害少女在案发时是圣升明径学校（Assumption Pathway School）的一年级学生，已婚的被告则是一名送货司机。

庭上揭露，少女在小学读书时已被评估为有严重的读写障碍，她在案发后再次接受精神评估，结果显示她的智商属于低水平，认知与适应社会等能力都偏低。

根据案情，被告在案发几个月前，在Instagram社交媒体平台上认识少女，两人开始通过短信和视讯聊天。不久后，被告要求少女当他的女友，少女答应后，两人开始以“亲爱的”称呼彼此。被告当时知道少女未成年，并且是圣升明径学校的学生。

案发当天，在被告的要求下，少女答应与他见面，那是两人第二次碰面。被告驾驶罗厘前往西海岸通道与少女会和，两人接着前往便利店，之后，被告带少女到附近的组屋，乘搭电梯到组屋12楼。

被告在组屋楼梯口，两次与少女发生性行为，完事后带少女回到组屋底层，然后自行驾驶罗厘离开。之后，两人没有再见面。

案发一个多星期后，少女向学校教育人员透露，自己与一名网友发生性行为，校方知道后立即报警。被告在2024年9月25日被警方逮捕。

控方在判刑陈词中斥责有同类案底的被告，专挑无法保护自己的受害人犯案，而且没有因为曾被监禁而改过自新。控方指出，被告这般持续性侵犯弱势受害人的行为，必须受到法庭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