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MDR有限公司集团运营总监等人涉职务侵占及洗钱被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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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2-3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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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31日，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企业MDR有限公司（“MDR”）前集团首席运营官苏亚承富（“苏亚”），同时兼任MDR旗下两家子公司首席执行官，以及曾担任MDR某子公司销售总监的黄永明（“黄”），因涉嫌犯下刑事背信罪被正式起诉。

据指控，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苏亚在担任两家MDR子公司首席执行官的职务上，涉嫌挪用共计4,057部移动设备及配件，总价值达2,545,016新元。苏亚现面临五项控罪，均依据《刑法》第409(1)(g)条提出，罪名系身为公司关键高管犯下刑事背信，其中三项为合并控罪。

至于黄永明，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涉嫌挪用共计155部移动设备及配件，总价值达200,560新元，该批物品系其在担任MDR子公司销售总监期间受托保管。黄面临三项合并控罪，依据《刑法》第408条，罪名系身为员工犯下刑事背信。

另据指控，新加坡注册公司Next Telecom Pte. Ltd.的唯一董事及股东陈耀健（“陈”），因涉嫌触犯《防止贿赂、毒品贩运及其他严重犯罪（利益没收）法》（“CDSA”）第47条，现被控一项合并罪名。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陈被指从苏亚处接收了3,974部移动设备及配件，且当时有合理理由相信该批财物系苏亚通过犯罪行为所获利益，总价值达2,411,667.25新元。

若罪名成立，相关个人将面临以下刑罚：

每项依据《刑法》第409条提出的控罪，可判处最高20年监禁，并处罚金；

每项依据《刑法》第408条提出的控罪，可判处最高15年监禁，并处罚金；

每项依据CDSA第47条提出的控罪，可判处最高10年监禁，或处以不超过50万新元的罚金，或两者并罚。

若个人被裁定合并控罪成立，其刑期可高达该罪名最高刑罚的两倍。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4年12月31日 上午10: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