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判非礼罪 监5年打6鞭  约炮短讯 救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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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0-09-02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2日讯）被指诱惑少妇回家强行非礼的摄影师，昨午获高庭法官推翻罪名，逃过5年监刑与鞭刑。

法官认为，一封“你不回家好吗”的短讯，说明摄影师对少妇有“猫猫之意”，少妇仍愿意上对方住家和进卧房，如此不拒绝不离开的举止，让人相信她不介意与摄影师缠绵。

《联合晚报》早前报道，原籍中国的被告陈本忠（45岁，译音）是本地永久居民，他面对两项严重非礼控状，指他于2017年9月3日晚上9时40分在裕廊东一带的住家，强行抱住一名39岁已婚女子的腰间，压在她身上亲吻脸颊、颈项以及摸胸。

被告在国家法院受审被判罪成，须坐牢5年和打鞭6下。他不服所判，昨天针对罪成上诉至高庭。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能泄露受害人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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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认识少妇后，频频发内容暧昧的短讯给她，包括“想你，宝贝”和“我不敢一个人睡”。少妇声称她觉得这些短讯荒谬，没有回应。（示意图）

庭上揭露，被告案发时是兼职摄影师，而女子是一名美容产品直销员。被告于2017年4月在一场商业研讨会主动搭讪女子并互加微信。被告知道女子已婚，但仍频发短讯邀她见面，短讯内容暧昧。

根据女子的说法，案发当天，女子乘坐被告的车到他住家，被告把她叫进冷气睡房参观摄影器材，趁机关灯和关门后强行非礼女子。

被告通过代表律师许廷芳驳斥，女子与他是你情我愿，后来女子改变主意与说辞，是因为担心被丈夫责怪。

听了控辩双方陈词后，高庭法官蔡利民裁决时指出，种种证据让人怀疑女子的说法是否可靠。例如，案发前一晚，被告在短讯对话中，被告问女子，她的丈夫是否在国外，“你明晚不回家好吗”。女子没有说不，只给了一个惊讶的表情包和道“晚安”。

法官认为，被告的短讯意思清楚，女子应知道被告是要与她缠绵，而她还是上了对方住家。被告搂了她的腰后，她也没离开，还与被告近距离地站在卧房内，比较彼此的身高。法官最后裁定，判被告罪成是不妥当的，为此推翻他罪成的裁决。

法官认为，女子称被告一边把她压制在床上，一边解开她的内衣扣，这个说辞令人难以置信。

根据女子的说法，被告在卧房里搂住她的腰间，她把被告推开。当两人在比较身高时，被告突然抱住她并说：“我需要。”

女子称，被告接着把她推倒在床上，爬到她身上并按住她的手腕，然后狂吻她的脸颊和脖子。过程中，被告也伸手解开内衣扣，非礼女子的胸部。

法官认为，女子的说辞有疑点，他难以想像被告如何在按住女子的手腕的同时，还有办法解开她的内衣扣。法官也指出，女子的衣物没有任何破损的痕迹。

女子在审讯期间的说法是，当被告非礼她的胸部时，她不停大声地尖叫，被告终于停止亲吻。女子赶紧跑进厕所锁门，拿起一把剪刀握在手中准备自卫，同时拨电向同事求救。

女子叫被告待在卧房里不准出来，自己赶紧溜出厕所，找到钥匙后，开门光脚逃离。来到组屋楼下时，她看到同事与警察，被告不久后也下楼，当场被逮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