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与中学好友设“高档”卖淫网站，两年半赚16万 当龟公是为了养家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0oerA
Published: 2018-07-14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一名34岁男子与中学好友设“高档”卖淫网站，旗下至少有21名新加坡籍妓女，每小时收费300至600元（约930令吉至1860令吉）。

被告在约两年半内，靠妓女卖淫赚取16万8262元，被判坐牢29个月，罚款10万元。

根据《新明日报》报导，被告田振伟（34岁）面对39项触犯妇女宪章的控状，指他在2013年末指2016年5月期间，与合伙人蔡灿耀（34岁）共谋，招聘妓女并靠妓女卖淫抽佣为生。



(意示图)

案情显示，被告与蔡灿耀是中学好友。蔡灿耀在2009年设立了一家陪游公司，并在公司网站上推销卖淫服务。

被告在2012年与蔡灿耀见面后，决定一起“创业”，做陪游服务生意，所赚到的盈利五五分帐。

被告与蔡灿耀开始招聘女郎当妓女，两人设立多两个网站，并在两个论坛里刊登卖淫服务广告。

他旗下的妓女至少有21名，所提供的是较“高档”的性服务，每小时收费300至600元。

被告与蔡灿耀会从妓女的收入抽取25至30%佣金，被告在短短两年半内，就赚取16万8262元。

警方在去年5月19日展开行动，将被告与蔡灿耀逮捕。

蔡灿耀也被控上法庭，案件还在审理当中。 （人名译音）

妓女每小时收费500元

一名妓女每小时收费500元，半年多内服务了100名嫖客，被告与同谋从她身上赚取1万5000元。

控状显示，一名妓女在2015年11月至去年5月13日间，服务了100名嫖客。她每小时收费约500元，一共赚取了约6万元肉金。

被告与同谋抽佣后，赚取了1万5000元。

**当龟公是为了养家**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说，被告是家里经济支柱，当龟公是为了养家，幸好他妻子不嫌弃他，明知道他会坐牢，还愿意在今年7月嫁给他。

律师庭上透露，被告是家中老大，下有一名妹妹和弟弟。被告父母20多年前离婚，父亲好赌，母亲是工厂女工，因此被告从小就得半工半读补贴家用。

被告拥有理工学院IT文凭，工作6年但薪水无法应付开销，因此才会当起龟公。

被告称只要陪游女郎年龄合法且不是外地人，经营卖淫生意是合法的。他曾经想改行做窗帘生意，但公司还未开张，他就已被警方逮捕。

律师也说，被告妻子不嫌弃他，明知道他会坐牢还愿意嫁给他，他们在今年7月22日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