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浅谈新加坡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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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04-13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的政治体制是仿英国之责任内阁制，名义上之全国元首为总统。总统为民选，并有财政预算、公基金使用及重要政府人事任命等事项之同意权，发布命令无须总理副署，惟不拥有军队统帅、紧急处分及紧急命令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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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要

总统陈庆炎，已于2011年9月1日宣誓就职，为第七任总统；总理李显龙，于2004年8月12日接任总理一职，为第三任总理；前总理、内阁资政李光耀，1965年新加坡独立后长期担任总理，2004年改任内阁资政，2011年大选过后，李光耀与前任总理吴作栋宣布不会出任新内阁任何职务。

内阁

内阁为最高行政机构，由总理及各部首长组成。多数党党魁将获总统任命为总理，负实际行政责任。内阁之下分设内政、外交、国防、律政、财政、教育、卫生、人力、交通、贸易及工业、国家发展、环境及水资源、社会发展、新闻通讯及艺术、社区发展青年及运动等部，每部设部长1人，政务部长1至2人，由总理自国会议员中遴定后，向总统推荐委派。

国会

采一院制，国会有民选议员87人，最多3名非选区议员，以及9名官委议员，民选议员当中，12名系由12个单选区（每区选出1人）公民投票产生，其余来自15个集选区（每区选出一组4至6人）公民投票产生，原则上国会每5年改选一次。为确保国会里有在野的一个或多个政党代表，国会允许委任最多3名非选区议员。此外，国会于1997年中通过的国会宪法修正案，同意于民选议员外，另增设9名官委议员，目的是让国会有更多代表独立和非党派意见。

司法

司法机构有上下两级法院，上级法院由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所构成；下级法院由民事法院、地方法院及简易法院所构成。此外尚有宗教法庭，处理回教徒婚姻等特殊问题。

分水岭式的2011大选

新加坡第16届国会选举在2011年5月7日举行。这一次参加投票的选民人数达205万7690名，占了可投票选民的93.06%。此次选举意义重大，这是新加坡独立以来最多候选人参加角逐，也是最多选民参加投票的一次大选。

2011年参选政党

人民行动党 （执政党）

工人党 （在野党）

新加坡人民党

新加坡民主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