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胆大妄为！6名男子涉嫌猥亵女性被捕，年龄跨度竟从23岁到76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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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9-09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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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年龄在23岁至76岁之间的男子，将因涉嫌参与多起独立的猥亵（outrage of modesty）案件，于2026年9月10日在法院受审。

具体案件如下：

2026年7月16日，一名36岁男子涉嫌在维多利亚街（Victoria Street）附近猥亵一名23岁女性。此事立即被报警，该男子被警方在现场逮捕。该男子将根据《1871年刑法》第354(1)条被控一项猥亵罪，以及根据第377BA条被控一项意图侮辱他人贞洁的言语罪。

2026年5月7日，一名29岁男子涉嫌在湾前大道（Bayfront Avenue）附近猥亵一名18岁女性和一名22岁女性。此事立即被报警，该男子被警方在现场逮捕。该男子将根据《1871年刑法》第354(1)条被控两项猥亵罪。

2026年4月26日，一名23岁男子涉嫌在驳船码头（Boat Quay）附近猥亵一名23岁女性。此事立即被报警。经过后续调查，警方确认了该男子的身份并将其逮捕。该男子将根据《1871年刑法》第354(1)条被控一项猥亵罪。

2026年4月4日，一名27岁男子涉嫌在加冷大道（Kallang Avenue）附近猥亵一名30岁女性。此事立即被报警，该男子被警方在现场逮捕。该男子将根据《1871年刑法》第354(1)条被控一项猥亵罪。

2025年12月15日，一名34岁男子涉嫌在西拉大道（Silat Avenue）附近猥亵一名17岁女性。此事立即被报警。经过后续调查，警方确认了该男子的身份并将其逮捕。该男子将根据《1871年刑法》第354(1)条被控两项猥亵罪，以及根据第377BA条被控两项意图侮辱他人贞洁的言语及手势罪。

2025年5月27日，一名76岁男子涉嫌在医院大道（Hospital Boulevard）附近猥亵一名22岁女性。经过后续调查，警方确认了该男子的身份并将其逮捕。该男子将根据《1871年刑法》第354(1)条被控一项猥亵罪，以及根据第377BA条被控一项意图侮辱他人贞洁的言语罪。

根据《1871年刑法》第354(1)条，猥亵罪最高可判处三年监禁、罚款、鞭刑，或上述处罚的组合。

根据《1871年刑法》第377BA条，意图侮辱他人贞洁的言语或手势罪最高可判处一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猥亵的受害者应迅速远离犯罪者，并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立即报警。在确保个人安全的同时，受害者应尽量记录关键细节，如犯罪者的外貌、衣着以及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

其中几起案件在旁观者、朋友、安保人员及公众的协助下被成功侦破，他们通过介入、提供帮助或及时报警，有效保护了受害者，保存了证据，并促使警方迅速采取行动。

警方鼓励公众保持警惕，在目击或遇到性犯罪时采取行动。这是新加坡警察部队（SPF）于2026年4月发起的“不要做旁观者！发现它，举报它（Don’t be a Bystander! SPOT it. Report it.）”活动的核心信息之一。根据 S.P.O.T. 行动协议（Spot, Protect, Observe, Tell），公众应：**发现（Spot）**不当行为，**保护（Protect）**受害者（及自身），**观察（Observe）**关键细节，并**告知（Tell）**警方。

警方对那些猎捕毫无防备的受害者、威胁社区成员个人安全的性犯罪者采取“零容忍”态度。犯罪者将依法受到严惩。警方将继续与公共娱乐场所、公共交通运营商及社区等各方密切合作，以预防和遏制猥亵案件的发生。

**新加坡警察部队 公共事务部 2026年9月9日 @ 中午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