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起诉国大，反冠病疫苗组织创办人丈夫被列为“无理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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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8-06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反冠病疫苗组织“Healing the Divide”创办人许晓沛的丈夫吴启豪，8月4日被高等法院裁定为“无理诉讼人”（vexatious litigant）。这意味着，吴启豪今后若要发起新的民事诉讼，必须先获得高等法院许可；就连已经开始、尚未结束的民事案件，也不能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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频繁兴讼，被高庭“踩下刹车” 符晓平法官在书面判词中指出，吴启豪已经形成一种行为模式：每当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即使缺乏合理依据，他仍倾向于通过提起诉讼来回应。

法官最终裁定，吴启豪已“惯常、持续且在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发起无理诉讼，因此有必要发布限制令，防止法院程序继续被滥用。

不过，这并不代表吴启豪被完全剥夺打官司的权利。只要高庭认为案件并非滥用程序，并且具有初步依据，他仍然可以获得许可继续兴讼。

吴启豪的妻子许晓沛受到的限制相对较轻。

法院向她发出的是为期两年的“一般民事限制令”。在这两年内，她若要发起新的民事诉讼或提出新的民事申请，同样必须先获得高庭许可，但她目前正在进行的案件不受影响

这意味着，她与前官委议员郑恩里的诽谤案仍可继续审理。

法官认为，许晓沛确实曾参与一些缺乏合理依据的诉讼，但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她已经“惯常”发起无理诉讼。因此，一道针对新案件的限制令，已足以应对她“撒网式”的诉讼方式

将新加坡国立大学告上法庭 根据总检察署提供的资料，从2021年5月至2026年1月，吴启豪与许晓沛以个人或共同名义，发起了约37项法律行动，这还不包括各个案件内部提出的申请。

不过，在此次申请中，总检察署重点援引了吴启豪参与的四项主要诉讼。法官最终认定，他在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发起了四项诉讼和七项相关申请。 其中一个被告，正是新加坡国立大学（NUS）。

2025年1月2日，吴启豪与许晓沛入禀国家法院，起诉国大以及一名身份不明的“国大同事”。

案件源于国大副教授梁振胜（Ben Leong）在2024年11月发表的一篇文章。文章讨论个人自行诉讼，以及通过诽谤诉讼牟利的所谓“法律战商业模式”。

梁振胜在文章中注明，相关观点是他以私人身份发表，与雇主新加坡国立大学无关。

许晓沛夫妇先向国大投诉，之后以疏忽、替代责任、诽谤和串谋等理由，将国大和那名身份不明的“国大同事”告上法庭。

国大随后申请剔除诉讼。经过五次实质聆讯后，法院在2025年7月批准国大的申请，认为许晓沛夫妇没有提出合理的疏忽或替代责任诉因，并判他们承担较严格的诉讼费用。

除国大外，两人也曾针对卫生科学局提出司法检讨申请，要求当局对使用名人宣传冠病疫苗的机构采取行动。

该申请后来被法院剔除。法官认为，案件没有提出合理诉因，并且构成滥用法庭程序。

在针对郑恩里的诽谤案中，吴启豪、许晓沛与另外三人共同起诉郑恩里。法院后来剔除吴启豪及另外两人的索赔，认为他们无法证明郑恩里的相关言论指向自己。

许晓沛与另一名索赔人的案件则仍在审理中。

吴启豪也曾起诉王鹏光（Wong Peng Kong）诽谤，并获得缺席裁决，但最终只获判象征性的1新元赔偿。

审理案件的副主簿官认为，相关脸书贴文传播范围非常有限，案件“根本不应该开始”。截至高院本次判词发布时，吴启豪已对1元赔偿的裁决提出上诉。

把官司当成“摇钱树”？

如此频繁地打官司，究竟是为了维护权利，还是另有目的？

总检察署认为，吴启豪把诉讼当成一种可以创造收入的商业模式。法官审视证据后，也认为他发起部分诉讼并非为了让法院解决真正的法律争议，而是为了达到其他附带目的。

吴启豪创办了名为“GetEven.AI”的人工智能平台，声称可协助人们起诉伤害自己的人。根据判词，该平台向每名使用者收取1000新元。

他还曾在网上宣传“赞助诉讼”计划，邀请公众出钱赞助他的官司，并称赞助者有机会获得回报。

法官也特别提到吴启豪发出的索赔信。

吴启豪承认，他发出的索赔信都使用同一个模板，每次只需更改收信人的资料。

其中一封索赔信要求对方赔偿5万新元，却同时表示愿意以5000新元和解。信中还提醒对方，诉讼既耗时又充满压力，打到审讯阶段可能需要花费超过1万至10万新元。

法官认为，索赔金额与愿意接受的和解金额之间存在明显落差。结合信件中对高昂诉讼成本的强调，这种做法更像是在向收信人施压、促成和解，而不是为了解决真正的纠纷。

法官最终认定，吴启豪已经把提起诉讼当成处理冲突的惯用方式。即使过去的案件曾被剔除或因缺乏依据而遭驳回，他仍继续针对不同人士及机构采取新的法律行动。 

📌 要点总结

✦ 晓沛的丈夫吴启豪被高等法院列为“无理诉讼人”。今后发起新民事诉讼或继续现有案件，都必须先获得高庭许可。许晓沛则面对为期两年的一般民事限制令。她须获许可才能发起新诉讼，但可以继续目前尚未结束的案件。

✦ 两人从2021年5月至2026年1月，共发起约37项法律行动，曾起诉新加坡国立大学、卫生科学局及前官委议员郑恩里等个人和机构。 

✦ 法官认为，吴启豪将部分诉讼视为潜在收入来源，并通过AI平台、诉讼赞助计划及格式化索赔信推动相关法律行动。 

你认为，为了防止司法资源遭到滥用，法院是否应该对频繁提起无理诉讼的人设置更严格的门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