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涉收卜基贿赂潜逃中国　狮城前警官17年后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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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05-0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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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贪污调查局当年透过国际刑警，对许建忠发布“红色通缉令”。

（新加坡讯） 涉嫌接受非法赌档头目的贿赂，新加坡一名助理警监潜逃中国期间犯罪入狱，刑满出狱后遣返新加坡，在时隔17年后面控，不获准保释，案展5月27日过堂。

这名前警官相信也是新加坡首个因贿赂潜逃在外，被新加坡贪污调查局透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布“红色通缉令”的公务员。

被告许建忠（51岁）案发时是新加坡警察部队刑事侦查局的助理警监，周日（4月28日）被押回新加坡，隔天早上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被控抵触14项防止贪污法令的控状。

控状显示，被告涉嫌在2006年至2007年间，在私会党取缔组和非法借贷取缔组工作时，接受经营非法赌档的头目蔡振和（译音）共4万7700新元的贿赂。这段期间，他也被指接受后者提供的酒水和安排的娱乐活动。

贪污调查局在2007年对被告展开调查时，他已身在国外，他承诺会回国配合调查，但迟迟没有出现。当局上门贴通知书他也没有回应，法庭随后对他发出逮捕令。

被告后来因其他罪行在中国入狱，在2024年4月28日被遣返新加坡。据了解，被告在中国犯下的罪行涉及钱财纠纷。

控方在案件过堂时申请将案件展期四周以便完成调查，并以被告当年潜逃在外，有潜逃风险为由，要求不让被告保释。

被告透过视讯出庭时透露，他在中国重庆服刑，出狱后被遣返新加坡。

法官批准控方的申请，案件展期至5月27日过堂。

综合早前报道，贪污调查局在2007年针对芽笼一带一间网咖涉嫌经营非法赌档进行调查，发现多名警员涉嫌收取蔡振和的贿款。包括被告在内的10名警员涉案，其中3名警员在2010年已被判刑。

2012年，蔡振和在抵触防止贪污法令和公共赌馆法令的罪名下，被判坐牢4年半和缴付罚款2万新元。

当时被告行踪成谜，贪污调查局以触犯贪污相关罪行，透过国际刑警组织对他发出“红色通缉令”。国际刑警组织的196名会员在接到“红色通缉令”通知后，若逮捕嫌犯就会依照条例进行引渡。

被告过后动向不明，直到2019年在中国因涉及刑事案被判处坐牢，行踪才被掌握。

新加坡警察部队回复《联合早报》询问时说，警方正在调查被告作为公务员，涉嫌失信和擅离职守的罪名。同时，警方也会协助贪污调查局进行调查。由于案件仍在审理中，警方不便进一步评论。

根据媒体当年的报道，警方当时不愿证实被告遭贪污调查局调查，是否和他在职时负责的非法放贷集团调查有关。在2008年4月25日发布的政府公报却指出，被告已被视为“从警队中逃离”，并于2007年8月13日将他革职。

被告当时欠下新加坡3家银行共2万7000新元的贷款，他在2008年破产，车贷也无法偿还。被告有两段婚姻，第二段婚姻在2007年，同一名中国籍女子结婚。

被告相信是新加坡首个因涉嫌贪污潜逃，被发出“红色通缉令”的警员。 “红色通缉令”针对的是因谋杀、强奸和欺诈等严重罪行而被通缉的逃犯。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各国的调查单位才能透过国际刑警组织发出“红色通缉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