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礼女生判监打鞭 法官斥新大男生：用下半身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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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5-22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大男生凌晨在学习室非礼女生，被判坐牢10个月鞭打3下后上诉至高庭，高庭法官认为受害女生将被告的手拉开，见他露下体后没做任何反应，显然不愿与他亲热，真相就如他在警方口供书中所承认，当时只是在“用下半身思考”，最后驳回上诉。

新加坡《新明日报》之前报道，案发时就读新加坡管理大学的李彦儒（26岁）面对一项非礼罪名，指他在2019年1月8日清晨6时30分，在新大经济与社会科学院大楼三楼学习室内，用下体磨蹭现年22岁女生的胸部。

他不认罪，法官在审讯后裁决，受害者当时在睡觉，无法给予同意，事后要求停止，但被告坚持继续，表明被告是在满足自己的欲望，判他坐牢10个月鞭打3下。被告不满裁决，昨天针对罪成和刑罚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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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李彦儒的上诉遭驳回。（档案照） 

被告代表律师表示，被告在案发前两次摸了受害者的胸部，对受害者曝露下体长达5分钟，由于受害者没有反抗也没有反应，被告因此认为对方同意让他做出更亲密的举动。

律师也说，被告是初犯，因这起案件或无法大学毕业，求法官轻判，判被告坐牢坐牢最多6个月，无需打鞭。

审理上诉的高庭法官则指出，受害者在胸部被摸后，将被告的手拉开、见被告露下体后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待被告尝试强吻她时将头转开，这种种行为显示受害者不同意与被告有更亲密的行为。

被告也在录口供时，承认受害者将他的手拉开后，决定一步一步来，显示他也意识到对方多少有点不愿意，而且被告在口供里也承认色欲熏心，并用下半身思考。

法官最后驳回上诉，并准许他处理学业及工作事宜后，于下周五开始服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