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下食客卡资复网上盗刷订房  餐馆前员工遭判监7月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3EAnk
Published: 2025-04-23
Source: 狮城新闻

![记下食客卡资复网上盗刷订房  餐馆前员工遭判监7月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62/17625347.avif?0)





被告严春杰记下顾客银行卡资料，之后利用这些信息在费尔蒙酒店官网预订客房。（新明日报图） 

（新加坡讯）餐馆员工利用职务之便记下多名食客的银行卡资料，并在网上盗刷预订酒店客房，被判坐牢7个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大马籍男子严春杰（音译），他于前日在国家法院承认3项欺骗罪名。

根据案情，他曾在多美歌一带的餐馆担任服务员。在顾客付款时，他会趁机记下他们的银行卡资料，之后利用这些信息在费尔蒙酒店官网预订客房。

2024年5月30日，酒店方接到银行通知，指有一笔金额为646.98元的交易被撤单退款（chargeback）。酒店经理调查后发现，这笔交易是于去年5月24日通过酒店官网预定的，入住时间为6月7日至8日，预订人是被告。

经理进一步核查后发现，被告曾6次订房，所使用的银行卡持卡人的姓名皆不相同，其中4笔交易曾遭不同银行提出撤单退款。基于上述情况，酒店方决定将被告列入黑名单。

去年6月7日，被告再次到酒店办理入住手续时，被酒店职员拦下，并报警处理。警方在他身上搜出三张来历不明的卡，包括一张滨海湾金沙的钻石会员卡、一张花旗银行信用卡与一张学生卡。

调查揭露，被告于去年1月30日至5月25日期间，共7次使用不同受害者的银行卡订房，其中3次成功入住，3次被酒店拒绝，1次预订失败。被告欠下的房费约8623元，他的叔叔事后向酒店做出了约3168元的赔偿。

控方在庭上表示，被告另有5项类似控状在量刑时被纳入考量，要求法官判他坐牢8至10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