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部门联合整治“问题摩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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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10-2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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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4日，新加坡交通警察局（TP）联合国家环境局（NEA）及陆路交通管理局（LTA），在大士检查站开展了一次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严查违规摩托车驾驶行为。

在此次行动中，警方共截查约300名摩托车驾驶者。其中有12人因涉嫌违反《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条，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车辆，以及违反《1960年机动车（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第3(1)条，驾驶未投保的机动车辆，年龄介于20至49岁之间，已被逮捕。国家环境局针对车辆排放黑烟及噪音过大的违法行为，共发出83张罚单。陆路交通管理局则针对车牌展示不当的违法行为，发出67张罚单。相关交通违法处罚详情，请参阅**附件A**；执法现场照片，请参阅**附件B**。

所有进入新加坡的驾驶者，包括驾驶或乘坐境外注册车辆者，均须遵守新加坡交通法规及车辆管理规定。违规者将面临相应处罚，境外注册车辆更可能被拒绝入境。

交通警察局提醒所有摩托车驾驶者，务必遵守交通法规，养成安全骑行习惯。由于摩托车驾驶者及乘客在道路上相对脆弱，更应提高警觉。警方也呼吁所有道路使用者共同维护交通安全，彼此照应，践行良好的道路安全意识。

**附件A**

**交通违法行为处罚详情**

**交通警察局（TP）**

根据《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条，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车辆，最高可被处以1万新元罚款，或最高三年监禁，或两者并罚。累犯者最高可被处以2万新元罚款，或最高六年监禁，或两者并罚，且车辆可能被没收。

根据《1960年机动车（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第3(1)条，驾驶未投保的机动车辆，最高可被处以1,000新元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国家环境局（NEA）**

根据《环境保护与管理（车辆排放）条例》，驾驶排放黑烟或噪音过大的机动车辆，初犯最高可被处以2,000新元罚款；再犯或屡犯者，最高可被处以5,000新元罚款。

**陆路交通管理局（LTA）**

展示不当车牌，最高可被处以不超过1,000新元罚款，或最高三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累犯者最高可被处以2,000新元罚款，或最高六个月监禁，或两者并罚。

**附件B**

**执法行动现场照片**

摩托车驾驶者排队接受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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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警察人员正在对摩托车驾驶者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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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局人员正在对一辆摩托车进行噪音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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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交通管理局人员正在对一名摩托车驾驶者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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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局人员正在对一辆摩托车进行噪音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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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10月24日 上午9时4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