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男子性侵情妇8岁女儿 情妇庭上为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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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08-2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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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一名男子性侵情妇的8岁女儿，女童的母亲非但没有报警，还在法庭上为男子求情。被告被判监禁12年6个月以及鞭刑15下。

根据《今日报》的报道，这起事件发生在2014年6月学校假期期间。被告是一名34岁的速递员，他已婚并在2009年和31岁的情妇在一起。两人从2012年起，于淡滨尼的一间租赁组屋同居。受害女童当时8岁，是情妇和前夫所生。

案情显示，事发当天被告请了病假在家，他要求女童帮他按摩腿部。女童一边用手机看视频，一边帮对方按摩，无意间碰到了被告的下体。被告不但没有叫女童停下来，还要她继续按。

接下来在同一个月内，他两次要求女童帮他按摩。最后一次，他竟要求女童替他口交。虽然女童作出反抗，但他继续亲吻并非礼对方。

隔天，女童向一名33岁的女邻居倾诉。邻居录下了两人的对话，播放给女童的母亲听。女童的母亲起初非常愤怒，和被告对质。她不肯接受对方的道歉，把他赶出家门。不过在被告的苦苦哀求下，情妇还是原谅了他，而且也没有报警。

在2016年2月、事发近两年后，女童的外婆（54岁）因为发现她遭到被告殴打，头上有淤伤所以才报警。

**情妇为被告求情：“孩子们等著和他团聚”**

事件揭发后，被告虽然搬离住处，但两人还是保持关系，情妇还为他生下女儿，目前11个月大。

法庭文件也显示，两人还育有一名女儿，以及一名不到一岁大便去世的儿子。

她在交给法官的求情信中写道：“请给我们的孩子（包括受害女童）和我希望，我们能像以往快乐地生活。我们的宝宝需要父亲。他在孩子3个月大的时候离开她的身边。我们很爱他。（受害女童）和其他孩子都期待着和他团聚。”

情妇也说，被告有意娶她。

“他正在学习能够帮助他养家的技能，希望能获得轻判。我们希望他能快点回家。”

被告律师Dhanwant Singh表示，被告和受害女童的“父女关系”仍完整无缺，并要求法官判他坐牢九年。

不过，司法委员Audrey Lim在下判时表示，被告滥用了自己作为女童父亲的身份。

控方在法庭上说，受害者“比青少年更无助和无心”，被告却没有自己“有所觉悟”。而且，他只在遭到对质后，才停止自己对女童的性侵。

被告被控一项儿童性剥削罪、一项严重性侵犯罪以及一项非礼未成年孩童罪。被告被判监禁12年6个月以及鞭刑15下。

- CH8/H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