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为是高薪工作竟成诈骗帮凶！菲律宾女子在柬埔寨设局骗新加坡人，被判入狱25个月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5Kjp0
Published: 2026-08-24
Source: 狮城新闻

![以为是高薪工作竟成诈骗帮凶！菲律宾女子在柬埔寨设局骗新加坡人，被判入狱25个月](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790/17904736.avif?0)





新加坡：一名自称前往柬埔寨工作却被困在诈骗园区内的菲律宾女子，因参与犯罪集团并共谋诈骗新加坡公民，于周一（8月24日）被判处 25 个月监禁。

法官认定，检方已证明 35 岁的德·维拉（De Villar Rizalyn Panganiban）的所有指控成立，并指出她并非在被迫或受胁迫的情况下实施这些犯罪行为。

首席地区法官 Thian Yee Sze 表示，虽然她在柬埔寨金边活动时受到一定限制，但她拥有相当大的自由，完全可以离开该团伙的场所或寻求帮助。

去年 9 月，新加坡警察部队（SPF）与柬埔寨国家警察开展跨境行动，成功瓦解该诈骗集团，德·维拉是其中 12 名被起诉的人员之一。

此次行动中，数名新加坡人和马来西亚人与德·维拉一同被起诉，而她是首位接受审判的人员。

## 该女子的陈述



德·维拉声称，一名朋友向她推荐了一份海外工作，月薪为 1,500 美元。

2025 年 3 月下旬，她经由马来西亚前往柬埔寨，抵达后护照被没收，随后被带往一个呼叫中心，并在那里被分发了诈骗剧本。

德·维拉在刑事法律援助计划下，由 Chooi Jing Yen 律师事务所的 Chooi Jing Yen 律师和 Claire Chong 律师代表。

辩方律师对德·维拉对新加坡的认知提出了质疑，因为她否认知道新加坡的位置，甚至认为新加坡在中国。

她还试图将自己塑造为一个对新加坡一无所知的形象，称自己此前从未离开过菲律宾。

与此相反，副检察官 Suhas Malhotra 和 Yeo Kee Hwan 指出，证据显示德·维拉清楚目标区域是新加坡，因为她接触到了新加坡的地址、货币以及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等机构的信息。此外，她还被要求模仿新加坡英语口音。

Thian 法官表示，要成立该项指控，德·维拉并不需要了解新加坡的具体特征、是否位于东南亚或是否是一个独立国家。相反，只需证明她知道新加坡是一个特定的地点或区域即可。

法官指出，即便她的地理认知模糊或不知道新加坡的具体位置，证据依然表明她知道新加坡是一个特定的地点，且该地正在发生或计划发生犯罪活动。

辩方辩称，没有证据证明德·维拉是该集团的成员，她没有通过考核，也没有参与招募他人等活动，仅仅出现在园区内不足以判定其为成员。

然而，检方表示德·维拉接受了培训并获得了一定金额的资金。

法官认可了证明其成员身份的证据。法官认为，虽然她没有护照，但她持有手机，完全可以寻求帮助或尝试逃离。

尽管她没有通过考核，但她参与了园区分配给她的任务，例如参加培训并加入聊天群组。

关于共谋者的身份，法官提到德·维拉本人曾承认有其他人提供培训和资金。

Thian 法官认为，这足以证明该案件涉及其他共犯。

检察官 Yeo 女士请求对德·维拉判处至少 27 个月监禁，并称该诈骗集团组织严密且运作成功。

她表示，在一年多的运作时间内，该集团导致至少 528 起报案，涉案损失高达 5,250 万新加坡元（约 4,130 万美元）。

Yeo 女士指出，像该集团实施的这种冒充政府官员的诈骗，是新加坡最获利的诈骗类型，损失金额仅次于投资诈骗。

对此，Chooi 律师请求将刑期缩短至 15 个月以内，理由是其配合了当局调查，应获得减刑。

他不同意关于损害程度的认定，称 5,250 万新加坡元的损失数字“不过是传闻”以及调查人员的一面之词。

他强调，德·维拉成为成员的时间不足一个月，全年的损失总额不应全部归咎于她。

Chooi 律师表示：“除了待在诈骗中心，她什么也没做。”

根据法律，加入有组织犯罪集团最高可被判处五年监禁，罚款 10 万新加坡元，或两者兼施。

而共谋诈骗罪最高可被判处 10 年监禁并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