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年伪造112封指示信！新加坡瑞信银行前副总裁挪用客户资金超1400万，被判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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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1-11
Source: 狮城新闻

日前，新加坡法院裁定一名前外资银行高管因七年内大量伪造银行指示信、擅自操作客户账户，直接造成银行经济损失逾1434万新元，被判13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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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pixabay （示意图）

七年违规操作，112封伪造信件 据法院文件披露，这名被告曾任职于瑞士信贷（Credit Suisse）新加坡分行。

她于 2005年加入公司，并在2011年因业绩表现突出升任副总裁，直至2013年8月离职。

在任职期间，她主要负责为高净值客户推荐投资产品、执行账户指示，并拓展新客户资源。

由于工作需要，她可直接查阅客户账户资料及余额，其名下客户单笔投资金额介于200万至2000万新元不等。

然而，法院调查发现，从2006年至2013年期间，她利用职务便利伪造至少112封银行指示信，对15名客户的22个账户进行未经授权的交易： 

其中28次是客户账户间资金转移，用于掩盖擅自操作造成的亏损； 

77次将客户资金挪入自己或家属控制的账户，支付个人开销（包括房屋装修、信用卡账单和保险费用）； 

剩余7次则用客户资金替其他客户支付费用； 

客户对此毫不知情。为了掩人耳目，她甚至篡改交易通知，将客户邮箱改为自己的邮箱、冒签客户签名，并编造虚假交易理由。

房产交易中的资金挪用 2007年，被告和她丈夫想买一套大约137万新币房子。

为了付首付，她伪造了客户的授权信，用客户的钱开了两张总共11万新币的支票并存入她和丈夫的账户里，然后拿了其中大约10.5万新币去付房款。

两年后他们想卖掉这套房，用卖房的钱再买另一套房。由于想尽快把房卖掉但一直没找到买家。

被告又在未经客户同意情况下她把房产“卖给”了一名客户，并在买卖协议上伪造了客户和证人的签名。

协议显示，客户以149万新币买下了这套房。

简单说就是：她用客户的钱买房，然后又伪造文件把房卖给客户，整个过程都是在未经客户允许的情况下操作的。

客户损失590万，银行赔偿1434万 2013年6月，一位客户发现账户异常向银行投诉后，引发了内部调查。

银行随即暂停了她的职务并报案，同年8月将她解雇。

事后银行向24名受影响客户赔偿约1434万新元以弥补伪造交易造成的损失。

她本人返还了约 330万新元，家人也归还了她代为存放的31万新元以上。

据控方统计，客户账户的净未经授权支出约590万新元，她个人从中获利约284万新元。

控方曾建议判处15至16年监禁，而辩护律师则请求从轻判刑，称她用于个人开销的资金只占所有伪造交易的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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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整整拖了七年才被发现，也反映出银行在管理客户资金和内部审核上存在漏洞。

客户经理有账户操作权限，但是否缺乏进一步的复核环节？

虽然银行已经赔偿了受影响的客户，但这件事提醒大家即使是大银行、大额账户，也不能完全只靠信任，定期检查、留意风险同样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