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挪用公款被捕三次潜逃 60岁男子自首判监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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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2-01-04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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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21年前挪用7600多元公款被捕，接连三次潜逃，直到三个多月前自首，昨天（3日）终于受到法律制裁，被判入狱五个月。

被告Ang Hock Hin案发时39岁，如今60岁，他是在承认一项失信罪后被判刑。

被告案发时在一家食品饮料公司担任助理经理，他在2000年2月16日到10月7日间，前后三次把客户支付的款项拿来用，包括婚宴订金、公司晚宴和试吃费用，总数共7600多元。

被告开收据给客户，但没有把钱交给公司。根据案情，被告因为经济困难而挪用公款，其中一次因妻子生第三胎需要钱用。

一名职员发现公司账目有问题，管理层向被告查问，被告承认挪用公款。被告和公司达成协议，让公司每个月扣他薪水，以偿还失信款项。被告通过这个方式偿还了4224元。

不过，公司于2001年6月1日报警。被告于2006年4月22日被捕，并获得保释，但他潜逃。大约三年后，即2009年3月，被告落网。他同样获得保释，却在同年7月二次潜逃。被告于2014年12月7日再次被捕，过后保释在外，并第三次潜逃。直到2021年9月28日，他才向警方自首。

控方促判监至少五个月，指被告并不是一次过犯案，而是前后三次挪用公款，他是为了个人利益犯案。此外，被告三次潜逃。而且他有失信案底，这些都是加重刑罚的因素。

但控方说，被告已做出部分赔偿，而且他向警方自首，并且认罪。这些是求情因素。

被告求情说，他感到抱歉，他向警方自首，并且认罪，希望法官给他一次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