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人判监 司机上诉  法官加多2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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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3-02-24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讯）宝马司机不满被鸣车笛，下车殴打对方后逃之夭夭，事后不认罪还上诉至高庭，法官不买账指这是明确的路霸暴力事件，最后加重他的刑罚，将监禁刑期从5周加长到7周，并吊销各级执照9个月。

这起路霸事件发生在2020年2月1日清晨5时许，被告哈林（46岁）开着宝马轿车在武吉知马快速公路行驶时，忽然切换到受害者黄靖恒（译音）的车道，导致黄靖恒鸣笛和闪大灯。

被告因此被激怒，在山景民众俱乐部前的路段下车与受害者对质，并对受害者拳打脚踢。受害者因之前涉及一起刑事案，全程没有还手，直到有德士开车路过，被告才返回车上，逃离现场。

被告事后被控一项蓄意伤人的控状，但他不认罪，案件经审讯后，被告被判5周监禁。他对此不满，上诉至高庭。

被告代表律师指出，当时受害者开着车追被告，而山景民众俱乐部电眼画面不清晰，根本分辨不出谁是施暴者。

律师也称受害者是跌倒受伤，还夸大伤势，并指被告也蒙受伤势，但碍于受害者称自身有刑事案恳求他不要报案，所以他事后才没有报案，也没有求医。

控方则反驳，被告在口供中承认当时在场，并指遭受害者追逐，以此推断受害者是从第二辆车下来。电眼画面虽不清晰，但可以通过衣着辨认被告。

法官指这是一起明确的路霸暴力事件，受害者的伤势不轻。被告事后逃离现场，即使被电眼拍下还不认罪，甚至企图抹黑受害者是骗子，根本毫无歉意。

被告也有违反交通规则的前科，法官认为有必要严惩，因此驳回他的上诉，还把他的刑期从原本的5周加长至7周，并吊销各级执照9个月。

法官也借此强调上诉者须谨记，缺乏理据的上诉案，即使控方没有进行盘问，法庭也会考虑提高刑罚。

被告指他是一名房屋经纪，需要时间处理工作事宜，要求延迟服刑三周，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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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图／123RF） 

被告称受害者挑衅， 还手握“ 武器”，法官指电眼画面只看到被告欲拿武器。

被告称他不小心切换车道后，受害者对他破口大骂，甚至一路追赶，事后下车找他单挑时，手里还握著“发亮的物品”，自己是正当防卫。

法官不接受，指没有证据显示受害者手握物品，电眼反而是拍到被告从后备箱拿出物品，欲要拿武器找对方对质。

受害者在2021年案件还未开审前过世，但生前已录下口供，被告当时在庭上指受害者无法上庭供证指认他就是袭击者。

初庭法官当时谴责被告态度狡猾且投机取巧，试图利用受害者“死无对证”来为自己的罪行开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