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马男子付款买名表　4年仍未到手始知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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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1-11-18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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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马来西亚籍男子付17万5000新元（约52万5000令吉）购买名表，不料名表店销售助理却把钱拿去替父亲还债，买家因为迟迟没有拿到表，4年多后才发现受骗。

41岁的名表店前销售助理郭凯聪（译音）早前承认失信罪，前日被判坐牢8个月。他在今年3月16日已偿还失信的17万5000新元。

被告案发时在名表店里查德米尔（Richard Mille）担任销售助理，他已在2017年中辞职。他任职期间负责销售上述品牌的名表，以及向供应商拿货。

52岁受害者黄祥宝（译音）是马来西亚人，根据案情显示，2015年11月，受害者有兴趣购买一只RM035 R Nadal型号的名表。被告告诉他，名表价格为17万5000新元，公司只接受现金付款。

由于受害者当时住在马来西亚，便安排新加坡的友人帮他付款。11月某日，友人付钱给被告。受害者过后把钱归还友人。

被告用WhatsApp发送收据给受害者，作为他已经收到钱的证据。被告并没有按照标准流程把交易记录在公司账簿。被告想私下以廉宜价格向经销商买表，然后转卖给受害者，从中赚取利润。但后来被告改变主意，把钱拿去帮父亲还债。

从2015年11月到2018年间，受害者多次向被告查问表的事。被告不停地撒谎，欺骗受害者他已经下订单，但表还没收到。被告保证会把表交给他。

但受害者一等再等，最后感到不对劲，2019年12月联络被告任职的公司，还出示收据。但被告已于2017年中辞职。公司表示没有这项交易的记录，以及没有收到钱。公司过后报警。

控方促法庭判处被告监禁8个月，控方指，本案涉及款项数额高，案件是在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被揭发。此外，被告当时任职销售助理，他的行为违背信任。这些都是加重刑罚因素。

但控方说，被告全数偿还款项，控方的判刑建议有考虑这个因素。不过，必须强调的是，被告是在案发后才偿还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