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妇女为争女儿照顾权 称前夫“色魔” 行房时指插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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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18-11-14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14日讯）夫妻离婚争女儿照顾权，妻却称夫是色魔，甚至指他乱摸3岁女儿，对她开黄腔，但儿童保护处没找到证据，夫反指妻挑拨离间。

这对夫妻在2015年申请离婚，法院2016年11月裁定双方共同抚养如今已经4岁的女儿，母亲拥有照顾权，但父亲可一周两次及在周末与女儿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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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争夺孩子抚养权。 

今年3月这名丈夫入禀法院要求共同照顾女儿，妻子进而提出申请争取独自抚养女儿，更要求丈夫只能在有人监督的情况下跟女儿见面，但双方的申请都被驳回。

根据判词，妻子指丈夫是个“色魔”（sexual predator），甚至指他在女儿3岁时性侵她，曾在帮女儿换尿片时说：“（你的）私处真柔软。”

他也被指喜欢触碰女儿玩具熊的私处，曾用拼图遮住女儿的私处后对其拍照，并以清洗臀部为由用物体侵犯女儿。

妻子将案件交由儿童保护处调查，但判词提到，儿童保护处虽告知她可以申请独自抚养权，但并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指控，因此没有采取行动。

这名丈夫也否认指控，法官提到，关于性侵指控的呈堂证供，绝大部分是根据小孩子的说法，法庭在处理儿童作供时，需要格外谨慎。

法官除了要断定被指的性侵的行为是否发生，也得考虑行为的发生的环境背景（context）。

他举例说，父母协助年幼儿童换衣服或洗澡时会有身体接触，单是这一点并不构成性侵，需要有进一步证据。

夫妻俩的床事也被妻子当做指控丈夫性侵女儿的证据。

妻子就自爆称，两人仍是夫妻时，丈夫和自己欢好期间，曾用手指插入她的肛门，也曾在床上说她的大腿很柔软。

但法官反驳称，两名成人在双方同意下的性行为，并不能构成性侵儿童的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