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燃油大王”将申请破产　支付36亿美元给清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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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4-10-0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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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讯）新加坡“燃油大王”林恩强和他的两名子女同意支付近36亿美元给石油贸易公司兴隆集团清盘人，以结束这桩民事案件，他和子女也将申请破产。

在星期一（30日）进行的审讯，兴隆集团（Hin Leong Trading）的清盘人和最大债权人汇丰控股（HSBC）同意由法庭作出协议判决（consent judgment），林恩强与两子女将支付35亿8533万美元和每年5.3%的利息，以及3000元费用。

协议判决是指诉辩双方达致协议后，由法庭在双方对判决都同意的情况下，无需审讯而作出裁决。

林恩强和他的两名子女都将申请破产，因为他们被全球资产禁制令（Mareva injunction）冻结的资产不足以偿还35亿美元加上利息和费用。

林恩强在他的声明中说，他之前向所有索赔人提出，将同意在不承认责任的情况下做出判决。

**胜科热电厂、法国农信银行接受**

胜科热电厂（Sembcorp Cogen）和法国农业信贷银行（Credit Agricole）已经同意林恩强的提议，接受不承认责任的判决，金额为1亿4230万美元，目前判决正在办理中。

林恩强已要求其他索赔人在这星期对于他的提议作出回复。

林恩强在声明中表示，虽然他继续否认所有民事诉讼的指控，但不想再占用法院的时间和资源。因此他向所有索赔人提出，将同意在不承认责任的情况下做出判决。他也说：“我没有足够的资产来支付所有索赔人，因此将申请破产。”

代表清盘人的律师是德尊律师事务所（Drew &amp; Napier）高级律师开明德（Cavinder Bull）的团队，代表林恩强的是文达星律师事务所（Davinder Singh Chambers）律师。

不过林恩强的事件还未了结，他在另一起刑事审判中被判犯有与欺骗和伪造有关的罪行，定于10月3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