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Lloyd Capital公司唯一董事涉嫌挪用逾40万新元外汇投资款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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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5-09-19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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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林伟志·劳埃德（“劳埃德”）——劳埃德资本私人有限公司（“劳埃德资本”）的唯一董事——被控以下罪名：

六项触犯《刑法典》第406条（2008年修订版，第224章）的刑事失信罪；以及

三项在未持有资本市场服务牌照的情况下，从事基金管理这一受监管活动的罪名，违反《证券与期货法》第82(1)条（2006年修订版，第289章）；

据指控，2017年6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劳埃德以个人名义及通过劳埃德资本，在未取得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所颁发的必要牌照的情况下，从事基金管理业务。其为投资者代为进行外汇（“forex”）交易、杠杆式外汇交易，或管理资本市场产品投资组合。而基金管理属于《证券与期货法》附表二所列的受监管活动，劳埃德及其公司均无相应牌照。

2018年8月至2019年11月期间，共有17名投资者向劳埃德资本支付总计639,406.02新元，用于外汇投资。劳埃德涉嫌挪用其中441,082.48新元，用于个人开支及偿还其他投资者。

若罪名成立，劳埃德将面临以下刑罚：

每项《刑法典》第406条控罪，可判处最高七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并罚；

每项《证券与期货法》第82(1)条控罪，可处最高15万新元罚款，或最高三年监禁，或两者并罚。

 **公共事务处

新加坡警察部队 

2025年9月19日，下午3: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