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性侵6岁表妹5年  22岁表哥监10年鞭24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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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3-11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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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直到升上小学六年级后，无意间读到一则女子被性侵犯的新闻报道，才意识到自己遭强奸。（早报网示意图） 

（新加坡讯）一名白天交由亲戚照顾的女童，自6岁起便被年长4岁的表哥性侵，目前已22岁的表哥早前在新加坡高庭受审后罪成，昨日被判坐牢10年和24下鞭刑。

《联合早报》报道，被告面对3项控状，指他在2016至2018年，强奸和性侵当时8至10岁的受害人。被告是受害人的姑姑与姑丈领养的儿子，与受害人没有血缘关系。

为了保护受害人，媒体无法报道任何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的名字。

审讯揭露，受害人自小会在白天被带到姑姑的4层楼洋房住家，交由祖母照顾，父母亲会在晚上到洋房把她接回家。

受害人的两名弟弟出生后，也接受同样的看顾安排。

控方指被告从2013年起，即本案控状中的罪行发生前，就开始性侵犯6岁的受害人，平均每周一次在洋房的主人卧室进行；被告当时只有10岁。

受害人供证时说，她在主人房或其他卧室做功课时，被告会突然走进房间，把她抱到主人房床上，对她做出各种性行为。

由于主人房安装了监控器荧幕，可观察洋房其他角落的动静，被告一旦发现有人靠近主人房就会停止犯案。

被告也警告受害人，不准把发生的事情告诉任何人，甚至骗受害人说，他所做的事情对受害人“有益”。

2016至2017年，受害人向女佣透露被告乱摸她，家人知情后赶紧召开家庭会议，但被告否认伸出狼爪，受害人的姑姑也指责受害人撒谎。

家人选择相信被告，继续让受害人在白天前往洋房。

被告过后不仅没有停止犯案，还更频密地找机会性侵犯受害人，并警告受害人最好别跟其他人说。

本案3项控状的罪行，全发生在第一次家庭会议后。

2017年底至隔年1月，受害人向另一名女佣求助，家人再度召开紧急会议，被告当时恐吓跳楼自杀以示清白。

这回，受害人的双亲停止让儿女放学后去姑姑的洋房，被告的犯罪行为才告一段落。

不过，受害人一家每逢周末，还是会到洋房与其他亲戚聚会，受害人看见被告时都假装若无其事。

2019年，父母亲为受害人举行12岁生日派对，并邀请被告与其他亲戚出席，受害人知道后情绪崩溃，生日当天躲在房间哭。

受害人一直不清楚被告所为是犯法的，直到升上小学六年级以后，她无意间读到一则女子被性侵犯的新闻报道，才意识到自己遭被告强奸。

2020年9月，受害人再度把自己从6岁起被强奸一事告诉母亲，并说出所有细节，好让母亲了解事情的严重程度。

父亲知情后，劝受害人不必顾及他与被告一家人的关系。隔年1月，父母亲陪受害人到警局报案。

被告否认所有指控，他的双亲也以辩方证人身份供证，试图证明儿子无罪，但法官考虑控辩双方证据后，认为受害人的证词与相关佐证更具说服力，为此将被告定罪。

辩方律师求情陈词时恳求法官轻判，并提及“孩子有时候会犯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