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阿窿跑腿携非法所得入境 近40万元被国家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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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2026-04-29
Source: 狮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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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阿窿跑腿试图携带近40万元非法收益入境我国时被逮捕，上个月被判坐牢。警方表示，法院已下令将起获的现金充公归国家所有。

《8视界新闻网》早前报道，57岁马来西亚籍男子Diong Gin Ing，原本打算将非法所得带到新加坡圣淘沙名胜世界豪赌。他最终在犯下洗钱和未详细准确申报款项罪名下，被判坐牢十个月加三天。

警方昨天（28日）发文告说，法院在这个月16日，批准控方提出的申请，充公起获的全部现金。

跨境行动揭发案件 

文告指出，这起案件是在去年5月23日，针对跨境现金申报制度（Cross-Border Cash Reporting Regime）的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中被发现。

商业事务局属下的诈骗调查组，以及移民与关卡局人员，在大士关卡检查时，发现Diong Gin Ing将39万8775新元和1621令吉藏在汽车后备箱。

当时，男子没有如实申报所携带现金，也无法交代资金来源。这些现金因此被怀疑是非法所得，男子随后被扣押以作进一步调查。

进一步调查显示，这笔钱是男子在马来西亚从事非法赌博及无牌放贷活动，当跑腿获得的佣金。

商业事务局局长包佩玉表示，新加坡对试图通过我国转移非法资金的行为，持严厉态度。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我国对跨境现金申报制度，在侦测、拦截及调查非法资金流动方面的成效。充公全部现金，显示我们致力于扣押犯罪分子的非法收益。新加坡绝不容忍任何跨国犯罪活动或洗钱行为。”

携带超过2万元出入境须申报 

文告提醒，旅客出入境新加坡，如果携带超过2万新元等值实体货币或无记名可转让票据（Physical Currency and Bearer Negotiable Instruments，简称CBNI），必须进行申报。

未申报或作出不准确申报者，可被判罚款多达5万元，或坐牢长达三年，或两者兼施。此外，相关现金亦可能被法院下令充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