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6岁少女找外快 遭“甜心爸爸”指奸 

URL: https://www.shicheng.news/v/6px7k
Published: 2019-03-05
Source: 狮城新闻

（新加坡5日讯）16岁少女缺钱用，上网找“甜心爸爸”，500元（约1500令吉）性交易谈不妥后遭性侵，“甜心爸爸”辩称约她见面是为证明她是裸照中的女生，并想和她吃饭喝咖啡。

被告是42岁的高勇文，他面对一项控状，指他触犯刑事法典第376B（1）节与未满18岁者进行性交易，受害者是一名16岁的未成年少女，为保护身份，法庭发出限制令，媒体不能刊登她的姓名等资料。

![16岁少女找外快 遭“甜心爸爸”指奸 ](https://www.shicheng.news/images/image/1462/14626890.avif?1585056692)





16岁少女上网找“甜心爸爸”。（档案示范照）

据控辩双方同意的案情，前年7月至8月间，少女在网络平台“Locanto”设立账号找“甜心爸爸”，表示愿意提供口交和手淫服务，但不能性交。

被告在8月1日通过平台联系少女，称有意当她的“甜心爸爸”，两人之后改以微信聊天。

少女告诉被告自己只有16岁，并在要求下发照片给被告，被告问他是否能以500元进行性交易，少女拒绝。

不久后，被告再次约少女出来见面，并从她的住家接她到补习地点，但在抵达目的地之前，被告带少女到停车场，开始吻她。

被告也解开少女的短裤，然后用手指性侵她。这时，少女表示她已经迟到了，被告则给她50元（约150令吉）。

少女母亲发现她手机里的色情短讯，报警揭发女儿找“甜心爸爸”。

东窗事发后，被告不认罪，辩称少女污蔑他，称发短讯给少女仅是为了“消磨时间”，而他想花500元约少女出来见面，目的只想吃饭、喝咖啡和看电影。

但控方反驳，认为以500元换取普通约会的说法非常荒谬，指被告的目的是想和少女发生性行为。

被告声称约女郎见面只为了证明对方是否”真实“，但控方指出，少女在被告的要求下发了3张照片包括自己的裸照，这些都足以消除被告的顾虑。

少女也提议通过视频通话以证明其身份，但却遭被告拒绝。

此外，被告知道少女有经济困难，利用这一点说服她与他进行性交易，虽然少女不肯，但被告仍不肯妥协。

法官同意控方说法，被告周一午被定罪，案展至下个月下判。（人名译音）

**Post in:** 中国报 Johor China Press
